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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汕头市潮南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二期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招标文件P134页“投标函”内容中第1点内容修改为: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报价下浮率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的投标报价,工期 个月,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评标准合格等级。
2、招标文件P135页“声明函”内容中修改如下:
①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修改为:“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② “三、本单位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溯)没有下列情形之一:”修改为:“三、本单位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没有下列情形之一:”。
3、招标文件P138页“联合体协议书”内容中第6点内容修改为:本协议书一式 份。
招标人:汕头市潮南区健康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广保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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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