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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市交易中心)
莲塘工业区小区道路及配套工程
招标公告 (2011.08.31)
公告编号 | 汕建交[2011]31 | 工程编号 | 440500201108310103 |
工程名称 | 莲塘工业区小区道路及配套工程 | ||
立项批文文号 | |||
招标人 | 汕头地产总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联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汕头市第二建筑设计院 | ||
勘察单位 | / | ||
联系人 | 邱先生 | 联系电话 | 88848779 |
工程地点 | 位于汕头市中心城区大学路北侧,南临大学路,西临阳光电厂 | ||
建设规模 | 本项目共计道路7条,分别是16号路、3号路、4号路、6号路、8号路、10号路、1号路,道路总长度为3.0783公里,道路总面积57927.2平方米,道路长度3029米,给水管3029米,雨水管道3029米,污水管道3029米,绿化带面积15471平方米,电讯管及电缆沟3029米。其中,给排水管径¢200-1100的各类管道总长9089米,路灯154支、200KVA路灯专用变压器1座及10KV高压电源电缆。工程预算总造价29028815.17元。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财政投资100% | ||
招标内容 | 按汕头市第二建筑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纸及市财政局委托汕头市铭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的工程计算审核报告书。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企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580万元,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广东省内施工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本企业注册,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本企业注册,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只能由二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组成,牵头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派任建造师,另一方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需明确各方责任;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人组成另一联合体或独立申请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外来施工企业(含联合体成员)须在本次投标截止时间前取得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汕头市外来企业年度备案证明》,且有效期应满足本次招标投标要求。 | ||
发布媒体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11.8.31 |
日程安排
下载招标文件时间 | 2011-8-31 17:00:00 |
提交问题截止时间 | 2011-09-06 17:00 |
招标人截止答复时间 | 2011-09-09 11:00 |
答疑公告公布时间 | 2011-9-15 8:00:00 |
专家抽取时间 | |
递交标书 | 2011-9-21 9:30 -- 10:00 |
评标开标 | 2011-9-21 10:00 |
- 汕头地产总公司
- 广东联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