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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市交易中心)

南岭路(金鸿公路-中阳大道)道路建设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2023.06.07)
公告编号 汕公资建202306070105 工程编号 /
工程名称 南岭路(金鸿公路-中阳大道)道路建设工程施工
立项批文文号 龙湖发改投审【2022】3号、龙湖发改投审【2023】27号
招标人 汕头市龙湖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弘骏科技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初步设计单位: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广州华晖交通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 纪工、陈工 联系电话 0754-88123889 0754-88830020
工程地点 位于汕头市中心城区新津河东岸,北起金鸿公路,南至中阳大道,呈东南至西南走向。
建设规模 项目路线全长约1.4公里,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52米、本次实施宽度为36米,采用城市主干道标准、双向6车道布置,设计速度为50千米/小时。其中金鸿公路-太湖路段按旧路改造处理,不涉及征拆;太湖路-中阳大道段按规划线位进行新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通信工程、管线迁改工程等。项目概算总投资20909.81234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用14874.577627万元(含管线迁改工程1100.00万元),其他费用5039.53万元,工程预备费995.71万元。
资金来源及构成 其它:财政资金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施工招标。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拆除及清理、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施工场地必须符合“六个百分百”要求、包竣工图编制、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包保修、包移交。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对投标单位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该企业注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没有在建工程任职项目负责人的记录(没有在建项目以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关键岗位人员锁定信息-项目经理”查询为准,查询结果项目负责人没有被锁定或者没有相关信息即可)。(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广东省外建筑企业及拟派注册建造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须明确各方责任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或独立申请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任一方在本招标活动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二、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三、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办法。四、不设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1、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后,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务必先把企业信息进行完善,以免影响评标结果公示及中标公告的及时发布。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后,选择拟参投的对应项目,填写相关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操作详见《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v2.2(投标人)》)。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六、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文件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2、成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若有联合体的,则由牵头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联合体的,则由牵头人委托)于当天开标时间前准时到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参加开标会,迟到者视为放弃投标资格。3、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有关证明、证件、证照、奖状、证书等材料原件,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有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作出承诺。
发布媒体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交易场所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行政监督部门 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4-88260732
项目核准部门 汕头市龙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0754-88162393
监察部门 汕头市龙湖区监察委员会 联系电话 0754-88263673
信息发布时间 2023-6-7
日程安排
提交问题截止时间 2023-06-10 17:00
招标人截止答复时间
答疑公告公布时间 2023-6-12 17:00:00
专家抽取时间
递交标书 2023-6-28 8:30 -- 10:00
评标开标 2023-6-28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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