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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市交易中心)
汕头六合产业园起步区土地平整项目(一期)
招标公告 (2023.04.28)
公告编号 | 汕公资建202304280072 | 工程编号 | / |
工程名称 | 汕头六合产业园起步区土地平整项目(一期) | ||
立项批文文号 | 汕高科经投审[2023]6号 | ||
招标人 | 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汕头市城建工程设计院 | ||
勘察单位 | 汕头市潮汕水电勘察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宋工 | 联系电话 | 075488866333 |
工程地点 | 六合产业园内 | ||
建设规模 | 本项目的规划用地面积约为266亩。建设内容包括:对实施范围内,按土地出让要求进行场地平整,新建临时排水设施及临时施工道路等。工程总面积为177333.33平方米(266亩),场地平整总填方307556.178立方米;临时道路(横断面尺寸为8米,双向横坡1.5%,两侧各0.5米土路肩)945米;临时排水沟(土沟,400*400)2500米,过路管HPED 50米。项目预算总投资26418851.30元,其中,工程费23063075.60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97735.16元,预备费1258040.54元。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财政投资100% | ||
招标内容 | 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必须符合汕头市“六个百分百”及相关要求、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包保修、包移交等。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广东省外企业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该企业注册,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没有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负责人(以在“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中“关键岗位人员锁定信息-项目经理”查询没有锁定信息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广东省外投标人及拟派建造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须明确各方责任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或独立申请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任一方在本招标活动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二、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三、评标方法:采用“评定分离法”。四、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1.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后,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务必先把企业信息进行完善,以免影响评标结果公示及中标公告的及时发布。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后,选择拟参投的对应项目,填写相关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操作详见《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v2.2(投标人)》)。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六、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文件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2.成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若有联合体的,则由牵头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联合体的,则由牵头人委托)于当天开标时间前准时到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参加开标会,迟到者视为放弃投标资格。3.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有关证明、证件、证照、奖状、证书等材料原件,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有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作出承诺(按投标函格式)。 | ||
发布媒体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交易场所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与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362525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与经济发展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463434 |
监察部门 | 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监察专员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754-88268134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3-4-28 |
日程安排
提交问题截止时间 | 2023-05-05 17:00 |
招标人截止答复时间 | |
答疑公告公布时间 | 2023-5-8 17:00:00 |
专家抽取时间 | |
递交标书 | 2023-5-23 8:30 -- 10:00 |
评标开标 | 2023-5-23 10:00 |
- 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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