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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市交易中心)
金平区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建设项目—梅溪河以西片区及区管道路排水通道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2023.03.02)
公告编号 | 汕公资建202303020032 | 工程编号 | / |
工程名称 | 金平区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建设项目—梅溪河以西片区及区管道路排水通道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施工 | ||
立项批文文号 | 汕金发改投〔2023〕5号 | ||
招标人 | 汕头市金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
勘察单位 |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孙工、晏工 | 联系电话 | 0754-86737393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金平区 | ||
建设规模 | 主要包括城中村片区及区管道路排水通道建设、雨污分流管道改造、建筑立面分流改造、化粪池配套、路面修复改造及排涝设备购置等;总投资为43231.82万元,其中工程建筑安装费39282.345043万元,建设其他费用2499.99万元,预备费1253.47万元。该项目分为四个标段:第一标段为金平区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建设项目—梅溪河以西片区及区管道路排水通道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施工(金砂街道大窖城中村等排水通道升级改造工程)。工程费用为101313461.85元。第二标段为金平区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建设项目—梅溪河以西片区及区管道路排水通道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施工(梅溪河西岐山片区雨水调蓄及排水通道升级改造工程)。工程费用为89243656.88元。第三标段为金平区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建设项目—梅溪河以西片区及区管道路排水通道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施工(梅溪河西光华等片区雨水调蓄及排水通道升级改造工程)。工程费用为96037224.23元。第四标段为金平区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建设项目—梅溪河以西片区及区管道路排水通道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区管道路排水通道升级改造工程)。工程费用为106229107.47元。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其它:财政资金 | ||
招标内容 | 按汕头市金平区发展和改革局(汕金发改投〔2023〕5号)批复的规模,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纸和广东立真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审核的预算书内容。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没有在建工程任职项目负责人的记录(若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提供);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广东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须明确各方责任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或独立申请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任一方在本招标活动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二、投标人可选择参加一个标段投标,也可以同时参加最多四个标段投标:同时参加多标段投标的,不得拟派同一负责人(建造师),否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接收投标文件:开标、评标、定标程序按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的顺序依次进行。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四、采用评标方法:“评定分离法”。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结果公示(期满且异议处理完成)后由招标人召开定标会确定中标人。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1.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后,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务必先把企业信息进行完善,以免影响评标结果公示及中标公告的及时发布。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后,选择拟参投的对应项目,填写相关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操作详见《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v2.2(投标人)》)。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六、投标文件的递交: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平台公布的为准,地点为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具体详见电子交易平台对应项目的“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文件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3.成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由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拟派标段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到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参加开标会,迟到者视为放弃投标资格。4.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有关证明、证件、证照、奖状、证书等材料原件,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有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作出承诺。(承诺书格式由投标人自定义。) | ||
发布媒体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交易场所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金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993312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金平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307646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金平区监察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54-88643812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3-3-2 |
日程安排
提交问题截止时间 | 2023-03-05 17:00 |
招标人截止答复时间 | |
答疑公告公布时间 | 2023-3-7 17:00:00 |
专家抽取时间 | |
递交标书 | 2023-3-23 8:30 -- 10:00 |
评标开标 | 2023-3-23 10:00 |
- 汕头市金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