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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市交易中心)
汕头大学教学实验楼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招标公告 (2022.07.05)
公告编号 | 汕公资建202207050109 | 工程编号 | / |
工程名称 | 汕头大学教学实验楼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 ||
立项批文文号 | 汕市发改投〔2020〕98号 | ||
招标人 | 汕头大学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 | ||
勘察单位 | / | ||
联系人 | 黄先生、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4-86502558、0754-88860978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金平区鮀江街道汕头大学校园内E座教学楼东侧。 | ||
建设规模 | 总建筑面积为19998.83m2,包括9871.88m2教室及教学管理用房及教室、5275.41m2实验实习教室、1359.01m2门廊、连廊等公共空间和3492.53m2地下用房、地下人防及地下停车场等工程,以及建设配套的公用工程、管线广场、道路及景观绿化等,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19998.83m2。项目总投资13346.75万元,其中:其中建设工程费:11639.5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193.91万元;预备费:513.34万元。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其它:市财政统筹和学校自筹资金。 | ||
招标内容 | 1、项目管理(包括但不局限于项目计划统筹及总体管理工作内容、报建报批管理、设计需求管理、工程技术管理、进度计划管理、投资管理、档案与信息管理、现场管理、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风险管理以及设计咨询服务);2、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进行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投资控制、造价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建设阶段监理工作,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3、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含施工图设计阶段、发承包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4、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二星级标准、专家咨询和评审、设计变更、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工作、配合完成施工图预算审核、配合竣工验收服务等。各项设计在满足当前相关国家规范、标准、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基础上,做好与前期初步设计及现有系统的衔接,按照《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做好工程抗震设计,并对初步设计缺陷(如有)进行整体优化和修复完善;5、BIM技术应用(含BIM制作)。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限内。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①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②监理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③投标人如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按照其经营范围开展业务,提供营业执照。注: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及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执行3、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备注: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第一条的规定,广东省外投标企业(含联合体成员)和拟派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5、本项目允许以联合体的形式投标,须明确各方责任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或独立申请本项目的投标。二、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三、采用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进入系统后,选择拟参投的对应项目,填写相关信息,然后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操作详见《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v2.1(投标人)》及《关于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2.各投标人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3.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平台公布的为准,地点为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具体详见电子交易平台对应项目的“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文件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于开标时间截止前到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4、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内,由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委托)、项目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回执(一式二份)》准时到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予以拒收。5、纸质投标文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 ||
发布媒体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交易场所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562182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275115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监察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54-12388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2-7-5 |
日程安排
提交问题截止时间 | 2022-07-10 17:00 |
招标人截止答复时间 | |
答疑公告公布时间 | 2022-7-18 17:00:00 |
专家抽取时间 | |
递交标书 | 2022-8-2 8:30 -- 10:00 |
评标开标 | 2022-8-2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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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