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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澄海)
金平区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建设项目—梅溪河以东片区及区管道路排水通道升级改造工程(金湖路以北片)施工
招标公告 (2022.06.02)
公告编号 | 汕澄公资交建20220602028号 | 工程编号 | / |
工程名称 | 金平区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建设项目—梅溪河以东片区及区管道路排水通道升级改造工程(金湖路以北片)施工 | ||
立项批文文号 | 汕金发改投[2022]23号 | ||
招标人 | 汕头市金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
勘察单位 |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孙工、何工 | 联系电话 | 0754-86737393、020-83383274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金平区 | ||
建设规模 | 本项目属于金平区城市内涝系统化建设项目-梅溪河以东片区及区管道路排水通道升级改造工程(金湖路以北片区)。项目改造内容包括排水通道的建设、雨污分流管道改造、建筑立面分流及三线落地改造、化粪池配套及路面修复改造及排涝设备购置等。项目建设投资总额为43328.2239万元,其中包括建安工程费用37316.696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594.5403万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155.00万元,预备费用1261.9871万元。该项目分为三个标段,第一标段为金东街道南墩、北墩片区排水通道升级改造工程。工程费用为14275.7291万元。第二标段为广厦街道浮东、浮西片区排水通道升级改造工程。工程费用为11969.4587万元。第三标段为区属道路排水通道升级改造工程。工程费用为11071.5086万元。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其它:财政拨款。 | ||
招标内容 | 按汕头市金平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复(汕金发改投[2022]23号)的规模,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以及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汕头市金平区财局审核的预算书报告书内容。主要包括: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必须符合“六个百分百”及创文要求、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包竣工资料整理归档、包保修、包移交等。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之日已进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没有在建工程任职项目负责人的记录;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广东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人可选择参加一个标段投标,也可以同时参加最多三个标段投标;同时参加多标段投标的,不得拟派同一负责人(建造师),否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接收投标文件;开标、评标、定标程序按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的顺序依次进行。三、资格审查方式:均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四、采用评标方法:均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评标结果公示(期满且异议处理完成)后由招标人召开定标会确定中标人。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进入系统后,选择拟参投的对应项目,填写相关信息,然后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操作详见《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v2.0(投标人)》及《关于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2.各投标人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3.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电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六、投标文件的递交: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平台公布的为准,地点为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澄海分中心(汕头市澄海区德胜花园2-7栋二楼),具体详见电子交易平台对应项目的“公告详情”。2.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文件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3.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还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加盖公章和递交《投标文件》及《评标核查证件原件资料》回执(一式二份)准时到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澄海分中心现场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4.纸质投标文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 ||
发布媒体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 | ||
交易场所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澄海分中心(汕头市澄海区德胜花园2-7幢二楼) |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金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993312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金平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307646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金平区监察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54-88643812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2-6-2 |
日程安排
提交问题截止时间 | 2022-06-06 17:00 |
招标人截止答复时间 | |
答疑公告公布时间 | 2022-6-8 17:00:00 |
专家抽取时间 | |
递交标书 | 2022-6-24 8:30 -- 10:00 |
评标开标 | 2022-6-24 10:00 |
- 汕头市金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