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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市交易中心)
汕头文化艺术学校(汕头戏曲学校)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
招标公告 (2007.03.08)
公告编号 | 汕建交(2007)13-2 | 工程编号 | 4405002007003080101 |
工程名称 | 汕头文化艺术学校(汕头戏曲学校)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 | ||
立项批文文号 | |||
招标人 | 汕头文化艺术学校(汕头戏曲学校) | ||
招标代理机构 | 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 | ||
勘察单位 | \ | ||
联系人 | 陈昌华 | 联系电话 | 13902774433 |
工程地点 | 万吉工业区 | ||
建设规模 | 建筑面积约20000平方米,造价约3000万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财政投资100% | ||
招标内容 | 用地范围内的勘察、设计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1、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岩土工程勘察乙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勘察设计企业(外来企业需先到汕头市建设局办理进汕投标备案手续方可报名),本工程允许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二、外来设计单位须在汕有常设机构,在汕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并在2007年1月30日前在汕办理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有完整的管理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三、符合合格条件的投标人超过12家时,则通过随机选取的方式确定12家投标人。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1、投标申请报名表。(可在汕头市建设网下载,http∥www.coolite.net.cn)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证书;4、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5、外来设计单位在汕已办理的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证; 五、招标文件每套400.00元,售后不退。六、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后,在确定正式投标人会议、招标会、评标会等环节中如需更换委托人时,须提前1天向招标人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二份(A4纸)应加盖公章,原件交验。 | ||
发布媒体 | |||
购买时间 | 2007-3-16 9:00 ~ 2007-3-16 17:00 | ||
购买地点 | 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市建设局11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07-3-8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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