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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市交易中心)
汕头市龙湖区“四好农村路”鸥园线改建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2021.11.29)
公告编号 | 汕公资建202111290094 | 工程编号 | / |
工程名称 | 汕头市龙湖区“四好农村路”鸥园线改建工程施工 | ||
立项批文文号 | 龙鸥发改复[2021]1号 | ||
招标人 | 汕头市龙湖区鸥汀街道办事处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
勘察单位 | / | ||
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0754-87123068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龙湖区鸥汀街道 | ||
建设规模 | 汕头市龙湖区“四好农村路”鸥园线改建工程,总长0.899km,路面工程:路面结构采用垫层15cm未筛分碎石、K0+430~K0+760段面层采用23cm水泥混凝土、K+000~K+430段和K0+760~K0+899段面层采用52cm水泥混疑土。鸥园线:路线长0.899km,路基宽10m,路面宽10m。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其它:省级补助部分资金,市级承担50%比例资金配套、余下资金由区财政配套 | ||
招标内容 | 按汕头市龙湖区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核准(龙鸥发改复[2021]1号)的规模及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并经审查的施工图纸和汕头市龙湖区财政局委托汕头市信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的预算书内容,具体工程数量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在本次招标中,未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信用等级类别应与招标相应的标段类别对应)。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1.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1.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并取得交通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广东省外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交通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项目经理必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1.7投标人拟派项目总工须具备路桥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二、招标文件的获取2.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以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时间为准)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下同),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购买招标文件和投标登记。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售。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本招标公告所需的投标申请资料。2.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资料按以下4.2.1~4.2.4顺序逐页加盖公章,自行编写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与电话、联系人及移动电话),所要求提交的资料一式三份胶装成册,所有复印件均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如被发现资料有任何虚假、不完整、不符合要求者将不予受理。2.2.1《投标登记申请表》(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4);2.2.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人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企业名录中的网页屏幕打印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2.2.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2.4拟派的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注册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B类证书复印件、社保证明复印件。备注:投标人现场投标登记成功后,需完成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上的注册工作,并登录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然后点击进入“建设工程”???,选择拟参投的工程项目,点击“领取招标文件”以触发系统逻辑,以便中标公示和公告环节可以获取投标人的信息。(操作详见《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v1.0(投标人)》及《关于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三、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3.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踏勘现场时间:2021年 月 日 时 分,集中地点: 。(投标登记结束后确认时间和地点)投标人的拟派项目经理、拟派项目总工和拟派专职安全员亲自到现场递交以下现场踏勘资料并踏勘项目现场。资料按以下5.1.1~5.1.4顺序逐页加盖公章,所要求提交的资料一式二份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另外请投标人填写《现场踏勘证明书》(公告附件3)一式二份单独递交,以便完成项目现场踏勘后由招标人盖章确认。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如被发现资料有任何虚假、不完整、不符合要求者将不允许参与项目现场踏勘。3.1.1现场踏勘申请表(公告附件2)3.1.2拟派的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B类证书复印件、社保证明复印件;3.1.3拟派项目总工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社保证明复印件;3.1.4拟派安全员身份证复印件、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复印件、社保证明复印件。3.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以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时间为准)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准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3.3投标文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3.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公告内容为准。本次招标的时间安排以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公布的时间表为准。在规定的购买招标文件期间,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延长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在延期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已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购买招标文件;(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 ||
发布媒体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 | ||
交易场所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260732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龙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330434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龙湖区监察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54-88263673 |
购买时间 | 2021-11-30 9:30 ~ 2021-12-6 16:30 | ||
购买地点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1-11-29 |
- 汕头市龙湖区鸥汀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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