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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市交易中心)

津湾东一街(望洋山路-中阳大道)道路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招标公告 (2021.10.28)
公告编号 汕公资建202110280090 工程编号 /
工程名称 津湾东一街(望洋山路-中阳大道)道路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立项批文文号 汕龙发预[2020]17号 ,汕龙发复[2020]117号,汕龙发改函[2021]69号
招标人 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广东新长安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
联系人 曹工、佘先生 联系电话 15815223383、0754-88167125
工程地点 汕头市龙湖区东海岸片区
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汕头市东海岸新城新津片区范围,道路起于望洋山路,止于中阳大道,道路总长为641.69m,红线宽10m;规划为双向二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20km/h,建设面积约7973.8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935.97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为1536.30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为290.09万元,预备费为109.58万元。
资金来源及构成 其它:财政资金
招标内容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设计施工总承包: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图纸变更、全过程的施工配合服务工作、配合并完成审核竣工图等。各项设计在满足当前相关国家规范、标准、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基础上,做好与前期初步设计的衔接。2.施工范围: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施工场地必须符合“六个百分百”要求、包竣工图编制、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包保修。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对投标单位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1)独立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独立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必需以具备施工资质要求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根据粤建市[2015]52号文,广东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4.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广东省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联合体中的施工方);二、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数量不足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为3到20家,招标人直接确定所有投标人为入围正式投标人;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超过20家、少于50家的,招标人采用诚信报价综合法直接确定20名入围正式投标人;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超过50家的,招标人采用诚信报价综合法先确定50名入围投标人,再以诚信分排序确定20名入围正式投标人;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规定。三、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招标文件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 http://www.shantou.gov.cn/ggzyjy//)下载,本项目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提出,招标人的答复将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上公布,答疑、补遗文件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下载。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会,现场递交一套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七份)由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若有联合体的,则由牵头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联合体的,则由牵头人委托)、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加盖公章(若有联合体的,则只盖联合体牵头人的公章)准时到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无需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2、投标文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未按投标须知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媒体 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交易场所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行政监督部门 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4-88260732
项目核准部门 汕头市龙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0754-88260393
监察部门 汕头市龙湖区监察委员会 联系电话 0754-88263673
信息发布时间 2021-10-28
日程安排
提交问题截止时间 2021-11-01 17:00
招标人截止答复时间
答疑公告公布时间 2021-11-3 17:00:00
专家抽取时间
递交标书 2021-11-19 8:30 -- 10:00
评标开标 2021-11-19 10:00
下载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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