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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市交易中心)
汕头港广澳港区航道二期工程2021-2023年度维护性疏浚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2021.07.27)
公告编号 | 汕公资建202107270063 | 工程编号 | / |
工程名称 | 汕头港广澳港区航道二期工程2021-2023年度维护性疏浚工程施工监理 | ||
立项批文文号 | 汕交水便函[2021]74号 | ||
招标人 | 汕头市港航事务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
勘察单位 | / | ||
联系人 | 邹工、陈工 | 联系电话 | 0754-88932215、0754-87123068 |
工程地点 | 汕头港广澳港区航道二期主航道 | ||
建设规模 | 汕头港广澳港区航道二期工程2021-2023年度维护性疏浚工程,汕头港广澳港区航道二期直线段长5400m,通航宽度238m,挖槽宽度230m,边坡为1:10的广澳港区公共航道,使用按底高程-16.2m进行控制,底高程-16.6米(年终验收标准,当地理论最低潮面)的标准进行维护。维护期间,应加强监测,及时扫浅清淤,疏浚总量214.2万立方米。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财政投资100% | ||
招标内容 | 汕头港广澳港区航道二期工程 2021-2023 年度维护性疏浚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和结算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协调等相关工作(包括质量和安全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组织协调、环保、合同管理及信息管理、环保监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等)。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1.1监理资质要求: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1.2监理业绩要求: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5万吨级(含)以上沿海航道工程施工监理任务或沿海港口工程施工监理任务中含有5万吨级(含)以上港池、航道疏浚的。1.3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港航或水运工程高级职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港口工程或航道工程)资格证书,岗位登记工作单位为其投标单位。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今)有5万吨级(含)以上沿海航道工程施工监理任务或沿海港口工程施工监理任务中含有5万吨级(含)以上港池、航道疏浚的。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1人,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港口工程或航道工程),岗位登记工作单位为其投标单位。(2)安全及环保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1人,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交通建设工程(或水运工程)安全及环保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3)测量兼计量支付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1人,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1.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219.143.235.38:8000/index.html)”中的水运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1.6其他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1.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招标文件的获取:2.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28日至2021年8月3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汕头市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业绩证明原件、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职称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证明书(若有委托时)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两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2.2招标文件售工本费5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三、投标文件的递交:3.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月 日10: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为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汕头市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3.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四、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头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公告为准。在规定获取招标文件期间,如某个标段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发布公告延长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在延期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已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获??;(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不再招标。 | ||
发布媒体 | 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头市交通运输局网站 | ||
交易场所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交通运输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971131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交通运输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971131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监察局 | 联系电话 | 0754-12388 |
购买时间 | 2021-7-28 9:00 ~ 2021-8-3 16:30 | ||
购买地点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1-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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