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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市交易中心)
汕汾路春源工业村平交口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2019.10.31)
公告编号 | 汕建交(2019)83 | 工程编号 | 440500201910300101 |
工程名称 | 汕汾路春源工业村平交口改造工程 | ||
立项批文文号 | 汕市发改投预[2018]12号 | ||
招标人 | 汕头市公路局直属分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凯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汕头市公路勘察设计院 | ||
勘察单位 | 汕头市公路勘察设计院 | ||
联系人 | 黄烁 | 联系电话 | 13682873711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金平区与龙湖区交界处,是汕汾路(国道324线)、天山南路和天山北路形成的三路交叉口。 | ||
建设规模 | 项目位于汕头市金平区与龙湖区交界处,是汕汾路(国道324线)、天山南路和天山北路形成的三路交叉口。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将原环形平面交叉改建成T型渠化+交通信号灯控制的平面交叉设计形式,加铺沥青混凝土路面,优化天山南路与平面交叉出入口的路幅布置,完善平交范围的排水系统、绿化和交通安全设施,配套交通信号灯、监控和路灯等设施。公路等级:一级公路标准结合城市主干道功能,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汕汾路52.0m,天山南路41.0m,天山北路50.5m,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Ⅰ级。招标控制价暂按施工图批复预算中的建安费:人民币41430166元(最终以财政部门审核结果为准)。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财政投资100% | ||
招标内容 | 按汕头市公路勘察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纸及汕头市财政局审批的的预算书内容,具体工程数量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1.投标人资格要求: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在本次招标中,未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信用等级类别应与招标相应的标段类别对应)。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1.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1.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并取得交通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2.招标文件的获取:2.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9年 10 月 31 日至2019年 11 月 6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以汕头建筑信息网发布的时间为准)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北京时间,下同),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售。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本招标公告所需的投标申请资料。2.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资料按以下2.2.1~2.2.3顺序逐页加盖公章,自行编写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与电话、联系人及移动电话),所要求提交的资料一式三份胶装成册,所有复印件均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如被发现资料有任何虚假、不完整、不符合要求者将不予受理。2.2.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人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企业名录中的网页屏幕打印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2.2.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2.2.3拟派的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B类证书复印件、社保证明复印件。3.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3.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踏勘现场时间:2019年 11 月 8 日 15 时 30分,集中地点:汕头市公路局直属分局龙湖路政站(地址:汕头市天山路76号)。投标人的拟派项目经理、拟派项目总工和拟派安全员亲自到现场递交以下现场踏勘资料并踏勘项目现场。资料按以下3.11~3.14顺序逐页加盖公章,所要求提交的资料一式二份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另外请投标人填写《现场踏勘证明书》(公告附件3)一式二份单独递交,以便完成项目现场踏勘后由招标人盖章确认。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如被发现资料有任何虚假、不完整、不符合要求者将不允许参与项目现场踏勘。3.1.1现场踏勘申请表(公告附件2)3.1.2拟派的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B类证书复印件、社保证明复印件;3.1.3拟派项目总工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社保证明复印件;3.1.4拟派安全员身份证复印件、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复印件、社保证明复印件。3.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月 日 10 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30 分至 10 时 00 分(以汕头建筑信息网发布的时间为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3.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头建筑信息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汕头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汕头建筑信息网公告内容为准。本次招标的时间安排以汕头建筑信息网公布的时间表为准。在规定的购买招标文件期间,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汕头建筑信息网发布公告延长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在延期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已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购买招标文件;(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 ||
发布媒体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头建筑信息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汕头市交通运输局网站 | ||
交易场所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 |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交通运输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278674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275115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监察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54-12388 |
信息发布时间 | 2019.10.30 |
日程安排
提交书面答疑截止时间 | 2019-11-08 17:00 |
招标人截止答复时间 | 2019-11-11 17:00 |
答疑公告公布时间 | |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19-11-25 16:30 |
专家抽取时间 | |
递交标书 | 2019-11-27 8:30 -- 10:00 |
评标开标 | 2019-11-27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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