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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市交易中心)

汕头市龙湖区新津河河堤景观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招标公告 (2018.10.26)
公告编号 汕建交(2018)70-2 工程编号 440500201810260101
工程名称 汕头市龙湖区新津河河堤景观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立项批文文号 汕龙发复【2018】17号
招标人 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初步设计单位:上海天夏景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广东中山地质工程勘察院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0754-87123068
工程地点 汕头市龙湖区新津河东、西岸
建设规模 本次项目建设规模为新津河两岸堤岸道路及景观改造工程,工程堤段主要分为两区段,第一区段位于新津河西岸,国道324至五矿绿城段,该堤段全长3740m;第二区段位于新津河东岸,国道324至大衙村段,该堤段全长6720m。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路线、路基路面、排水、照明、交通、绿化等工程。设计时速为20km/h,道路标准段宽度为6m。路面结构均采用沥青路面。项目概算总投资4944.87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4096.24万元、施工图设计费112.07万元。
资金来源及构成 财政投资100%
招标内容 包设计、包施工、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相关配合服务。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对投标单位要求 一、投标人投标合格条件: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本项目投标之日 已进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必需以具备施工资质要求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根据粤建市[2015]52号文,广东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必须是本单位(或联合体中的施工方)注册人员,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2)项目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或路桥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二、采用评标定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四、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前期资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建筑信息网(http://www.coolite.net.cn/)下载。本项目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头建筑信息网”提出,招标人的答复将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上公布,答疑、补遗文件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下载。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汕头建筑信息网公布为准,地点为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汕头市中山路213号11楼)。(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头建筑信息网、汕头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发布媒体
交易场所 市中山路213号汕头市建委大楼11楼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
行政监督部门 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4-88260732
项目核准部门 汕头市龙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0754-88260393
监察部门 汕头市龙湖区监察委员会 联系电话 0754-88263673
信息发布时间 2018-10-26
日程安排
提交问题截止时间 2018-10-29 17:00
招标人截止答复时间 2018-10-31 12:00
答疑公告公布时间 2018-10-31 17:00:00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2018-11-12 17:00
专家抽取时间
递交标书 2018-11-15 8:30 -- 10:00
评标开标 2018-11-15 10:00
  • 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