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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市交易中心)
2018年汕头国际马拉松赛路线沿途建筑物外立面美化工程(龙湖段•长平东路-华山南路-中山东路-韩江路)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2018.06.04)
公告编号 | 汕建交(2018)47 | 工程编号 | 440500201806040104 |
工程名称 | 2018年汕头国际马拉松赛路线沿途建筑物外立面美化工程(龙湖段•长平东路-华山南路-中山东路-韩江路)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立项批文文号 | 汕龙发复[2018]11号 | ||
招标人 | 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 | ||
勘察单位 | / | ||
联系人 | 陈工/林工 | 联系电话 | 0754-88167125 0754-88166891 |
工程地点 |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 | ||
建设规模 | 根据汕龙发复[2018]11号,本项目总投资为9170.38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7797.8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35.85万元,勘察测量费23.39万元,设计费144.93万元,监理费254.27万元,基本预备费436.68万元。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财政投资100% | ||
招标内容 | 龙湖区马拉松路段改造道路包括长平东路、华山南路、中山南路、韩江路等马拉松赛沿线道路。道路建筑外立面总面积69556.97㎡。改造内容包括拆除原外墙附阳台罩、广告牌、空调机架;搭设外墙脚手架;外墙原饰面铲除、重新油漆、部分楼栋增加外墙装饰铝板;原阳台阳台罩统一换新、空调统一移位摆放、增加百叶或铝板遮挡;商铺广告牌统一换新、商铺卷帘门及首层墙柱面重新统一换新修复;沿路树木的修剪、移位;建筑物外立面亮化工程,包括外墙、道路沿线商铺门前亮化等。 工程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图纸变更、全过程的施工配合服务工作、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等)、工程施工(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 本项目详细路段等内容详见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 1、同时具备: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③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且在投标之日已加入汕头建筑信息网公布的“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 2、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方)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必须以具备施工资质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须明确各方责任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或独立申请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拟派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联合体投标的,拟派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5、项目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为该企业在职职工(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设计单位在职职工)。 6、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规定,广东省外建筑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各设计专业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7、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投标人须出具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及拟派设计负责人;告知函落款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期限为本项目公告之日起近三年以上)。 二、采用评标定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头建筑信息网、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广东建设信息网和《广东建设报》。以汕头建筑信息网发布的为准。 五、招标文件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建筑信息网”(http://www.coolite.net.cn/)下载,本项目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头建筑信息网”提出,招标人的答复将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上公布,答疑、补遗文件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下载。 六、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会时,必须由法人授权委托人(若为联合体,由牵头人派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与拟派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回执二》同时准时到场参加。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 ||
发布媒体 | |||
交易场所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汕头市中山路213号汕头住建大楼11楼) |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260732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龙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260393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龙湖区监察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54-88263673 |
信息发布时间 | 2018.6.4 |
日程安排
提交问题截止时间 | 2018-06-10 17:00 |
招标人截止答复时间 | 2018-06-15 17:00 |
答疑公告公布时间 | 2018-6-18 17:00:00 |
专家抽取时间 | |
递交标书 | 2018-7-3 8:30 -- 10:30 |
评标开标 | 2018-7-3 10:30 |
- 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