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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潮阳)
金浦街道梅花工业园区场地平整工程勘察、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2018.05.29)
公告编号 | 汕潮阳公资交建(2018)09号 | 工程编号 | / |
工程名称 | 金浦街道梅花工业园区场地平整工程勘察、初步设计 | ||
立项批文文号 | 潮阳发改[2018]39号 | ||
招标人 | 潮阳区金浦街道办事处 | ||
招标代理机构 | 深圳市万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 | ||
勘察单位 | / | ||
联系人 | 姚工 | 联系电话 | 18027133839 |
工程地点 | 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金浦街道 | ||
建设规模 | 金浦街道梅花工业园区场地平整工程项目北至吊蓝山,东至百公岭,西至太和坑,南至 324 国道。梅花工业园本次场地平整总面积为1698.4亩(一期),挖土方 120万立方米,挖石方30万立方米,填土方 121万立方米等。本项目总投资合计4993.9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357.46万元,勘察费为43.57万元,设计费144.59万元,监理费107.08万元,其他费用341.24万元(包括单位管理费79.91万元、咨询费24.44万元、招标代理费18.3万元、检测费43.57万元、基本预备费97.92万元)。本项目取其中勘察费为43.57万元,初步设计费为57.84万元(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中建筑市政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 本工程初步设计工作占设计工作的40%,因此初步设计费按设计费(144.59万元)的40%计?。?。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财政投资100% | ||
招标内容 | 主要包括金浦街道梅花工业园区场地平整工程勘察、初步设计, 编制项目概算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或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测量工程)专业类丙级(或以上)资质。 2.广东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根据汕检会[2013]1 号文,投标人须提供由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告知函落款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前开具有效;查询期限为近三年)(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 2 家(一家设计单位,一家勘察单位),必需以具备满足投标合格条件的设计资质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二、采用评标定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头建筑信息网、汕头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和广东建设报。以汕头建筑信息网发布的为准。 五、招标文件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建筑信息网”(http://www.coolite.net.cn/)下载,本项目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头建筑信息网”提出,招标人的答复将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上公布,答疑、补遗文件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下载。 六、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会时,必须由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若为联合体,由牵头人派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回执》同时准时到场参加。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七、工期: 1、设计工期:中标人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3日内完成项目概算。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2、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1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八、其他 1、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2、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及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 | ||
发布媒体 | |||
交易场所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区建设局主楼二楼) |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潮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4-83606531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潮阳区发改局 | 联系电话 | 0754-83600534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潮阳区监察局 | 联系电话 | 0754-83600365 |
信息发布时间 | 2018-5-29 |
日程安排
提交问题截止时间 | 2018-06-03 17:00 |
招标人截止答复时间 | 2018-06-05 17:00 |
答疑公告公布时间 | 2018-6-7 17:00:00 |
专家抽取时间 | 2018-6-21 09:00 |
递交标书 | 2018-6-22 09:30 -- 10:00 |
评标开标 | 2018-6-22 10:00 |
- 潮阳区金浦街道办事处
- 深圳市万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