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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市交易中心)
汕头小公园开埠区修复改造二期工程(二标段)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2018.02.06)
公告编号 | 汕建交(2018)16 | 工程编号 | 440500201802060102 |
工程名称 | 汕头小公园开埠区修复改造二期工程(二标段)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立项批文文号 | 汕市发改投预[2018]2号 | ||
招标人 | 汕头市金平区旧城区改造指挥部办公室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 | ||
勘察单位 | / | ||
联系人 | 王工/黄工 | 联系电话 | 0754-88288477/0754-88460129 |
工程地点 | 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小公园开埠区内 | ||
建设规模 | 二标段主要对“三环三路”区域道路实施改造,并对部分建筑进行修复改造(不含文物修缮),建设内容包括建筑修复改造工程及道路改造工程。二标段建设费用约为16639.87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6135.85万元(含风貌建筑修复改造工程费13241.39万元,道路改造工程费2894.47万元),工程勘察费23.17万元,工程设计费480.85万元(其中:道路工程设计费82.36万元、风貌建筑修缮工程设计费263.73万元、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费89.73万元、各层平面图测量费用45.03万元)。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财政投资100% | ||
招标内容 | 1、风貌建筑修复改造工程,杉排路段、商平路(西港架桥至永泰路)、升平路(商平路至西堤路,含西堤路2栋)、海平路(升平路至永泰路)、升平路(永平路至同平路)建筑修复改造工程,以三类建筑为主,部分为破旧、倒坍建筑,包括拆除房屋约2266.65m²,主要为拆除残破建筑及临时大棚等;房屋修复改造约29626.49m²,主要为旧建筑清理、正面结构?;?,立面装饰装修等; 2、道路改造工程,包括商平路(西港架桥至永泰路)、杉排路(西港架桥至永平路)、升平路(西堤路至商平路)、海平路(升平路至永泰路)、升平路(永平路至同平路)共5条道路中的路段进行维修改造,道路改造约1151米,含道路工程、排水管道工程、照明工程及交通工程等; 3、进行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以及对各层平面进行平面图测量。 招标内容最终以招标人批准的设计文件内容为准。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1、同时具备: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勘察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及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给水、排水)专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③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及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2、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方)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必须以具备施工资质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须明确各方责任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或独立申请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拟派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及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广东省外企业拟派建造师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及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联合体投标的,拟派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5、项目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6、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规定,广东省外建筑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各设计专业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7、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投标人须出具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及拟派设计负责人;告知函落款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期限为本项目公告之日起近三年)。 二、采用评标定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四、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会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若为联合体,由牵头人派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与拟派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回执二》同时准时到场参加。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 ||
发布媒体 | |||
交易场所 | 市中山路213号汕头市建委大楼11楼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 |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金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132662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275115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金平区监察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643812 |
信息发布时间 | 2018-2-6 |
日程安排
提交问题截止时间 | 2018-02-10 17:00 |
招标人截止答复时间 | 2018-02-13 12:00 |
答疑公告公布时间 | 2018-2-13 17:00:00 |
专家抽取时间 | |
递交标书 | 2018-3-15 8:30 -- 10:00 |
评标开标 | 2018-3-15 10:00 |
- 汕头市金平区旧城区改造指挥部办公室
- 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