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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市交易中心)
汕头市四沟“黑臭水体”整治及提升勘察项目
招标公告 (2017.05.27)
公告编号 | 汕建交(2017)78 | 工程编号 | 440500201705270104 |
工程名称 | 汕头市四沟“黑臭水体”整治及提升勘察项目 | ||
立项批文文号 | 汕市发改招函[2016]37号 | ||
招标人 | 汕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 | ||
勘察单位 | / | ||
联系人 | 朱工 | 联系电话 | 13530216400 |
工程地点 | 位于汕头市龙湖沟段、新河沟段、港区排洪沟段、星湖公园,石炮台护城河段。 | ||
建设规模 | 按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核准(汕市发改招函[2016]37号)的规模和内容,工程总投资约1.08亿元,勘察费为86.66万元。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财政投资100% | ||
招标内容 | 工程勘察包含:地质勘察、龙湖沟(梅东水闸-珠池路)和港区排洪沟水体面积及沟底泥厚度测量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工程勘察资质之一,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水文地质专业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2.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投标人须提供由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告知函落款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前开具有效;查询期限为近三年)。 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广东省外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采用评标定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四、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建筑信息网”( http://www.coolite.net.cn/)下载,本项目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头建筑信息网”提出,招标人的答复将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上公 布,答疑、补遗文件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下载。 | ||
发布媒体 | |||
交易场所 | 市交易中心 |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561516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275115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监察局 | 联系电话 | 0754-12388 |
信息发布时间 | 2017.5.27 |
日程安排
提交问题截止时间 | 2017-06-08 17:00 |
招标人截止答复时间 | 2017-06-13 17:00 |
答疑公告公布时间 | 2017-6-16 17:00:00 |
专家抽取时间 | |
递交标书 | 2017-7-3 8:30 -- 10:30 |
评标开标 | 2017-7-3 10:30 |
- 汕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