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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市交易中心)
潮阳路(潮安路-澄海路)及华馨花园周边道路配套(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2017.02.06)
公告编号 | 汕建交(2017)13 | 工程编号 | 440500201702060101 |
工程名称 | 潮阳路(潮安路-澄海路)及华馨花园周边道路配套(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立项批文文号 | 汕市发改投预[2016]20号文、汕市发改招函[2016] 82号文 | ||
招标人 | 汕头市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汕头市城市建设监理公司 | ||
设计单位 | / | ||
勘察单位 | / | ||
联系人 | 林工、张工 | 联系电话 | 0754- 88411238、0754-86737189-809 |
工程地点 | 金平区潮阳路段及华馨花园周边道路 | ||
建设规模 | 潮阳路(潮安路-澄海路)及华馨花园周边道路配套(一期)工程由汕市发改投预[2016]20号文及汕市发改招函[2016] 8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位于金平区潮阳路段及华馨花园周边道路,包括潮阳路(华馨花园车库出入口-澄海路)、规划一路以及规划二路等3条道路及配套工程建设)。其中:潮阳路(华馨花园车库出入口-澄海路)为主干道,长约480米,红线宽度52米,双向8车道,一期工程以中央绿化带为界先行实施东侧半幅道路,建设宽度25米,双向4车道,路面采用沥青路面,配套半幅道路地下管线、照明设施及绿化;2、规划一路为居住区道路,长约200米,红线宽度20米,一期建设宽度20米,路面采用沥青道路,配套地下管线、照明设施及绿化;规划二路为居住区道路,长约160米,红线宽度20米,一期建设宽度8米,采用临时路面板块进行实施,配套照明。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管线综合、照明、绿化等工程。项目总投资5231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4042万元(潮阳路工程费用2625万元、规划一路工程费用1378万元、规划二路工程费用39万元),工程其他费用801万元,预备费388万元。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财政投资100% | ||
招标内容 | 本工程主要包括潮阳路(潮安路-澄海路)及华馨花园周边道路配套工程勘察(设计范围内的岩土勘察工作)、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图纸变更、全过程的施工配合服务工作、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等)、工程施工(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之日已进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道路、排水)专业甲级设计资质;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以上勘察资质。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必须以具备施工资质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3、拟派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4、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道路或给排水)工程师或以上资格。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文)的规定,广东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6、根据汕检会[2013]1 号文,投标人须出具企业所在地区(县)以上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代表、拟派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告知函落款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开具有效;查询内容为查询对象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之日期间出具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二、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四、招标文件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 汕头建筑信息网”( http://www.coolite.net.cn/)下载,本项目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头建筑信息网”提出,招标人的答复将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上公布,答疑、补遗文件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下载。五、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加盖公章与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回执》(一式二份)同时准时到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六、发布公告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建设信息网、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建筑信息网发布。 | ||
发布媒体 | |||
交易场所 | 市交易中心 |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561516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275115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监察局 | 联系电话 | 0754-12388 |
信息发布时间 | 2017.02.06 |
日程安排
提交问题截止时间 | 2017-02-13 11:00 |
招标人截止答复时间 | 2017-02-16 17:00 |
答疑公告公布时间 | 2017-2-17 17:00:00 |
专家抽取时间 | |
递交标书 | 2017-3-7 8:30 -- 10:30 |
评标开标 | 2017-3-7 10:30 |
- 汕头市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
- 汕头市城市建设监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