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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潮阳)
汕头市潮阳区环市东路改造工程(K0+000~K1+860)
招标公告 (2016.02.29)
公告编号 | 潮阳建交(2016)04号 | 工程编号 | / |
工程名称 | 汕头市潮阳区环市东路改造工程(K0+000~K1+860) | ||
立项批文文号 | 潮阳发改投[2015]17号 | ||
招标人 | 汕头市潮阳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深圳华粤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勘察单位 | 深圳市工勘岩土集团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李先生、宋工 | 联系电话 | 0754-83848812、0754-86863300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潮阳区 | ||
建设规模 | 道路长度1.86km,宽度44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建设内容:道路、桥涵、给排水、道路照明、交通及道路绿化工程。招标控制价为95,525,030.36元。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其它:区财政投入4500万元作为补助资金,其余由项目中标人捐资完成该路段的建设。 | ||
招标内容 | 按深圳华粤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并经广东舍卫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审查合格(汕卫设审(政)2015015)的施工设计图纸内容和经区财政局审批(潮阳财审函[2016]001号)的广东晖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的工程预算审核造价。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在投标之日已进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2、拟派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含有效期内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3、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投标人须经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建造师;告知函落款时间为开标之日前2个月内开具有效;查询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告知函开具之日)。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广东省外投标人及拟派建造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采用评标定标方法:优化“二次加权平均评标法”。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四、不设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五、招标文件、相关图纸、预算造价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建筑信息网”(http://www.coolite.net.cn/)下载,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头建筑信息网”提出,招标人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下载。 六、投标人在截标当日的截止时间前到汕头市潮阳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汕头市潮阳区棉西路住建局)办理投标手续。七、递交投标文件、抽签会及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与拟派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准时到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注:授权委托人与拟派建造师可为同一人。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同时在汕头政府门户网站、广东建设信息网、汕头建筑信息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建设报》上发布。 | ||
发布媒体 | |||
交易场所 | 潮阳区交易中心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16.02.29 |
日程安排
提交问题截止时间 | 2016-03-05 17:00 |
招标人截止答复时间 | 2016-03-09 17:00 |
答疑公告公布时间 | 2016-3-10 17:00:00 |
专家抽取时间 | |
递交标书 | 2016-3-25 9:30 -- 10:30 |
评标开标 | 2016-3-25 10:30 |
- 汕头市潮阳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 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