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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市交易中心)
汕头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数字电影院项目投资主体BOT招标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2016.01.19)
公告编号 | 汕建交(2015)110-2 | 工程编号 | 440500201601190101 |
工程名称 | 汕头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数字电影院项目投资主体BOT招标项目(第二次) | ||
立项批文文号 | 汕市发改投预[2015]3号 | ||
招标人 | 共青团汕头市委员会 |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 | ||
勘察单位 | / | ||
联系人 | 林先生、陈工 | 联系电话 | 0754-88862522;0754-88166891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院内北侧 | ||
建设规模 | 建筑面积约2600平方米,内设6个大厅。各层平面功能设置基本如下:一层设有大堂、一大型放映厅和一VIP放映厅。大堂设有售票处、小卖部、休息厅、衣物存放处、吸烟区、监控室和卫生间;大厅可容纳280-320个座位;并配套表演台,表演台的规格长不少于12米、宽不少于8米,中标人在运营期间须按有关规定满足公益播放和演出的要求,并且每年须提供给汕头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无偿使用不少于10次;VIP厅可容纳40-60个座位。二层有4个厅,中厅可容纳120-145个座位。一二层采用自动扶梯。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其它:投标人自筹 | ||
招标内容 | 汕头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数字电影院项目投资主体BOT招标项目(建设—运营—移交)招标。即:项目中标人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运营期结束后项目无偿移交汕头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项目估算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总造价不得少于2540万元。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且具有项目融资建设能力,并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审合格的独立法人单位,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或以上;2、投标人的企业经营范围必须有文化产业的经营项目,且其经营业绩所提供资料需经投标人所在地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3、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投融资能力,自有资金不少于项目投资30%,需提交不低于900万元的银行资信证明;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投标人须经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起止时间范围是自本项目公告之日起前三年,内容包括(投标人、法人代表)。二、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综合评标法”。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四、投标人须自行验证在招标文件中由招标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五、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1、投标申请报名表原件(须在汕头建筑信息网http://www.coolite.net.cn在线填写);2、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投标人开具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提供截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近三年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5、经营业绩复印件;6、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提供原件核对。投标报名时间与出售招标文件的时间一致,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5个工作日(详见招标投标时间安排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将一律拒绝报名:①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②未能提供原件核对的;③资料和证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汕头建筑信息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建设信息网、《汕头日报》和《广东建设报》上发布。 | ||
发布媒体 | |||
交易场所 | 市交易中心 | ||
购买时间 | 2016-1-25 9:00 ~ 2016-1-29 17:00 | ||
购买地点 | 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市建设局11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16-1-19 |
- 共青团汕头市委员会
-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