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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澄海)
汕头市澄海区韩江东溪、西溪上华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招标公告 (2015.12.14)
公告编号 | / | 工程编号 | / |
工程名称 | 汕头市澄海区韩江东溪、西溪上华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
立项批文文号 | 澄发改[2012]15号 | ||
招标人 | 汕头市澄海区上华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汕头市澄海规划设计研究院 | ||
勘察单位 | / | ||
联系人 | 林炳尧、郭炜佳 | 联系电话 | 0754-85709402、85861273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澄海区上华镇澄江路东侧与厦岛路南侧。 | ||
建设规模 | 铺设排污管道1112.46米,给水管道362.25米,及路面修复等配套工程,招标控制价3732285.44元。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其它:镇政府自筹及专项资金补助 | ||
招标内容 | 按汕头市澄海规划设计研究院设计的施工图纸和经汕头市澄海区财政局委托广东凯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预算书的内容。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人投标合格条件:1、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本企业注册,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3、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投标人须出具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区(县)以上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建造师,查询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只能由二个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组成,牵头人必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另一方应具有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需明确牵头单位及各方责任;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人组成另一联合体或独立申请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建造师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广东省外投标人及拟派建造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二、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少于或等于12家的,则依次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超过12家时,则采用现场摇珠抽取12家作为入围投标人进行开标。三、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优化“二次加权平均评标法”。四、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招标文件、预算书、图纸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建筑信息网(www.coolite.net.cn)下载。五、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建造师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场,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 ||
发布媒体 | |||
交易场所 | 澄海区交易中心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15.12.14 |
日程安排
下载招标文件时间 | 2015-12-14 15:32:00 |
提交书面答疑截止时间 | 2015-12-16 11:00 |
招标人截止答复时间 | 2015-12-21 17:00 |
答疑公告公布时间 | 2015-12-21 17:00:00 |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15-12-30 17:00 |
专家抽取时间 | |
递交标书 | 2016-1-5 08:30 -- 9:00 |
评标开标 | 2016-1-5 9:00 |
- 汕头市澄海区上华镇人民政府
-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