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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标公告(市交易中心)
汕头市中心城区污泥集中处置工程一期项目
邀标公告 (2015.10.27)
公告编号 | 工程编号 | 440500201510270102 | |
工程名称 | 汕头市中心城区污泥集中处置工程一期项目 | ||
立项批文文号 | 汕市发改[2014]416号、汕市发改招函[2015]1号、汕市发改函[2015]735号 | ||
招标人 | 汕头市特种废弃物处理中心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勘察单位 | 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蔡先生 | 联系电话 | 13902770706 |
工程地点 | 金平区雷打石特种废弃物处置中心南侧 | ||
建设规模 | 项目一期建设内容为300t/d的污泥干化焚烧处理生产线,污泥含水率从82.258%干化至40%后送入流化床锅炉内焚烧处理。项目总投资为1243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2463万元,安装工程1223万元,设备5921万元,重要材料500万元。本项目招标暂定控制价为101514542.81元。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自筹100% | ||
招标内容 | 项目一期建设内容为300t/d的污泥干化焚烧处理生产线,污泥含水率从82.258%干化至40%后送入流化床锅炉内焚烧处理。污泥处置项目包括湿污泥接收与输送、污泥干化系统、干污泥的输送和暂存、焚烧系统、蒸汽供应系统、烟气净化系统、电气、给排水、仪表与控制系统、消防系统、除臭系统、通风系统、土建、污水处理等。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投标人投标合格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含有效期内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3、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代表、拟派建造师,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近三年以上,以检察机关出具的文件为准)。 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2015】52号文,广东省外投标人及拟派建造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发布媒体 | |||
交易场所 | 市交易中心 | ||
邀标单位名称 | 1 .汕头市建筑工程总公司 | ||
2 .汕头市建筑工程总公司 | |||
3 .广东?;越ㄖこ逃邢薰?/td> | |||
4 .广东?;越ㄖこ逃邢薰?/td> | |||
5 .广东东楚建设有限公司 | |||
6 .广东东楚建设有限公司 | |||
7 .汕头市建安(集团)公司 | |||
8 .汕头市建安(集团)公司 | |||
9 .汕头市建筑工程总公司 | |||
10 .汕头市建筑工程总公司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15-10-27 |
- 汕头市特种废弃物处理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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