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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市交易中心)
汕头保税区E13路及N4路新建电力通道工程
招标公告 (2015.09.14)
公告编号 | 汕建交(2015)73 | 工程编号 | 440500201509140101 |
工程名称 | 汕头保税区E13路及N4路新建电力通道工程 | ||
立项批文文号 | 汕保投预【2015】3号 | ||
招标人 | 汕头保税区市政物业服务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中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广东诚审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
勘察单位 | / | ||
联系人 | 赖工 | 联系电话 | 0754-88167279 |
工程地点 | 汕头保税区内 | ||
建设规模 | 新建8孔Φ150/8PVC-C管3570米10KV电力通道;新建8孔Φ150/8PE管(顶管)102米10KV电力通道;新建8孔转弯井9座;新建8孔间头井11座;新建8孔工作井66座。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财政投资100% | ||
招标内容 | 按照广东诚审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及汕头经济特区保税区财政局审核的预算书内容。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合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本企业注册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企业拟派建造师应为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广东省外投标人及拟派建造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3.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投标人须提供由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建造师;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中检察机关签署时间2个月内有效;查询期限以检察机关出具为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优化“二次加权平均评标法”。 四、投标报名:本项目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头建筑信息网(http://www.coolite.net.cn/)”提出,招标人在“汕头建筑信息网(http://www.coolite.net.cn/)”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下载。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建筑信息网”(http://www.coolite.net.cn/)下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汕头建筑信息网本项目时间安排表为准),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汕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建设大厦11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与拟派建造师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准时到场递交标书,否则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携带该原件到开标地点,供评标委员会备查。 | ||
发布媒体 | |||
交易场所 | 市交易中心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15-9-14 |
日程安排
提交问题截止时间 | 2015-09-22 17:00 |
招标人截止答复时间 | 2015-09-27 17:00 |
答疑公告公布时间 | 2015-9-28 17:00:00 |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15-10-05 16:30 |
专家抽取时间 | |
递交标书 | 2015-10-15 8:30 -- 10:30 |
评标开标 | 2015-10-15 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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