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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潮阳)
潮阳区谷饶镇东明村东明电排站工程临时设施
招标公告 (2015.10.09)
公告编号 | 潮阳建交(2015)13号 | 工程编号 | / |
工程名称 | 潮阳区谷饶镇东明村东明电排站工程临时设施 | ||
立项批文文号 | 潮阳发改[2015]23号 | ||
招标人 | 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东明村民委员会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宏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四会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 ||
勘察单位 | / | ||
联系人 | 翁先生、肖先生 | 联系电话 | 15362341771、0754-86565098 |
工程地点 | 省道237线南侧与东寮坑交汇处 | ||
建设规模 | 建设电排站占地面积163.32m2;设置2个进水口,排涝站出水管为两条D900mm的穿堤管道,管口设置拍门;新建泵站1座,设计排涝流量为3.24m2/s,装机2×155Kw,沿省道237线南侧处开挖引水明渠300m,铺设安装2条Φ1400mm引水管道至电排站进水前池。施工工期180个日历天,工程预算造价2624998.18元。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其它:上级补助及镇村自筹 | ||
招标内容 | 按四会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纸及汕头市潮阳区财政局委托广东凯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的工程预算书内容。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投标合格条件:1、具备主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2、拟派建造师应具有水利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含有效期内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本企业注册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投标前已完成录入广东省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信用管理信息手续,并通过终审;广东省外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水利工程一级建造师(含有效期内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本企业注册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3、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有关规定,投标人须提供由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建造师;告知函落款时间为开标之日前2个月内开具均有效;查询期限以检察机关出具为准)。4、根据粤水建管〔2010〕245号,广东省外的投标企业已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5、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形式投标。 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优化“二次加权平均评标法”。 四、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建筑信息网”(http://www.coolite.net.cn/)下载。 五、开标时,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建造师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场,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 月 日(详见招标投标时间表,下同)。 2、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头建筑信息网、汕头市水务网、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日报》、《民营经济报》。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在截标当日的截止时间前到汕头市潮阳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投标手续(详见时间安排表)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发布媒体 | |||
交易场所 | 潮阳区交易中心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15-10-9 |
日程安排
提交问题截止时间 | 2015-10-14 16:00 |
招标人截止答复时间 | 2015-10-19 11:30 |
答疑公告公布时间 | 2015-10-19 17:00:00 |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15-10-28 16:00 |
专家抽取时间 | |
递交标书 | 2015-11-2 9:30 -- 10:30 |
评标开标 | 2015-11-2 10:30 |
- 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东明村民委员会
- 广东宏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