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各区县(含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各有关单位:
2021年1月15日,深圳市政院检测有限公司向我局告知,该司因近期经营地址搬迁,无法按照《汕头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要求开展相关检验检测工作,自即日起,自愿暂停在汕受理检测业务。经研究决定,断开该司与“汕头市建设工程检测监管服务平台”的联网。
特此公告。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