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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省住建厅对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检查的通报
浏览次数:3000各区县(含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市质安中心,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粤建质函[2020]437号)工作安排,2020年10月27日至30日,省住建厅委托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对我市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检查。现通报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本次共检查工程项目6个,其中房建工程项目5个,市政工程项目1项,总建筑面积47万平方米。经检查,各在建项目基本能在工地显眼位置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在工地现场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通过多种形式向一线作业人员宣传灌输安全生产有关精神?;贫ò踩逃团嘌导苹乒惆踩咳瞻嗲盎嶙龇?。在班前会上介绍班组安全生产的作业工艺流程、安全管理要求,布置工作安全生产任务。通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等形式,组织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发现存在的问题
1.个别项目企业综合应急预案虽有编制,但未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并作进一步修订。
2.个别项目模板支架扫地杆和横杆未连通,立杆悬臂长度偏大,剪刀撑未搭设,后浇带支架回顶搭设不规范。
3.个别项目作业层外脚手架搭设滞后,个别连墙件跨数、拉结位置与经审查合格的施工方案不符。
4.个别项目塔吊基础处螺栓出现被掩埋现象,塔机专用三级箱漏电参数不符合要求。
5.个别项目氧气和乙炔存放不规范,现场存在混放现象;使用时,气瓶安全距离不足。
6.个别项目现场总配电箱漏电参数不符合要求,三级箱PE线未连接。
7.个别项目安全管理资料记录、填写不规范。
三、对发现存在问题的处理情况
针对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共发出《建设工程暂停施工通知书》1份、《整改通知书》4份、《交办通知书》1份,要求所属项目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实行闭环管理。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实施安全违规行为记分24项次。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对项目存在的违法行为移交违法线索1条,提请有关部门对二家违法单位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四、下阶段的工作要求
各级住建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参建各方主体单位要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制订整改措施,认真落实整改,消除施工安全隐患。根据《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检查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粤建质函[2020]625号)、《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认真汲取陆河“10.8”坍塌事故教训 全面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等要求,突出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持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严格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六不施工要求”,紧紧围绕《汕头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防治“6个100%”标准化管理细则》要求,克服大意侥幸心理,查不足、补短板,着眼长效,持之以恒,全力推动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文明施工水平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