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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汕住建公示〔2019〕48号)汕住建公示〔2019〕48号
浏览次数:480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的要求,我局对近期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汕头市弘东环境治理有限公司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见附表) 。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均可向本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逾期不予受理。
汕头市住建局联系地址:汕头市中山路213号,邮编:515041,咨询电话:0754-88566513。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10日
附表:
汕头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情况表
一、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汕头市弘东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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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资质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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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单位负责人 |
专业技术负责人 |
净资产 |
周培丰 |
周培丰 |
李创锋 |
2426万元 |
二、审查意见
序号 |
本次申请资质等级 |
审查意见 |
1 |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技术负责人不达标。不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