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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转发住建部村镇司关于认真落实农村危房改造旬报工作的通知
(汕住建通〔2016〕2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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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住建局: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关于认真落实农村危房改造旬报工作的通知》(粤建村函〔2016〕311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从今年11月起,我市农村危房改造进度报表由月进度报表改为旬度进度报表,请你们务必于每月8日、18日、28日前分别填写《 市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旬度进度表》(详见附件)报送我局综合科(含电子文档),以便汇总上报省住建厅。
原按照《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汕住建通〔2016〕225号)要求,需在每月25日前报送的《 市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台账表》,现改为每月28日前与旬度进度表一同报送。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关于认真落实农村危房改造旬报工作的通知(粤建村函〔2016〕3116号).zip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1月14日
(联系人;张煜,联系电话及传真:88566413,电子邮箱:stzjjsjk@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