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通知
各区县住建局,各安监站,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国庆节前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粤建质函[2011]609号)转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落实。 我局将按要求对在建工地的施工安全状况进行抽查(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请各区县住建局、市安监总站于9月26日前将开展国庆节前施工安全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档)报我局质安科 。
附: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国庆节前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