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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汕府建[2011]107号
浏览次数:3810各区县住建局,市住建局机关各科室、归口管理单位、直属单位,各建筑施工、燃气企业:
为更好地履行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认真落实计生兼职职责 , 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成立领导小组,齐抓共管
成立“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另行文),负责 住房和城乡 建设系统计生综合治理的领导、检查和监督工作,不定期派出巡查组随机抽查建筑工地、燃气企业及其站点的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情况。
二、明确职责, 落实责任
局领导和各科室(单位)的计生管理职责如下:
(一)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局领导班子应把计划生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抓好建设工作的同时认真抓好计划生育工作。
局长为本局及本系统计划生育目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计划生育工作负总责。及时与市长和所在区政府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及时听取和分析全系统计生工作的情况,研究确定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实现本局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
目标,指导、检查、督促下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抓好计生综合治理工作。局班子其他各位成员应按照各自分工的职责范围,认真抓好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二)办公室
协助人事教育科做好督促、指导、检查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政策法规宣传、综合治理有关工作和日常协调工作。
(三)人事教育科
负责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及时与市、区、街道计生部门沟通情况;对抓好计生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指导、检查、督促计生职责分工的履行情况;在办理调入、招工、录用、提职、晋升(级)、职称评审、评先、评优、入党、入团手续时,查验《计划生育证明书》、《计划生育合格证》,严格把好“一证否办”、“一票否决”关。负责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局计生帮扶任务的日常工作。
(四)勘察设计管理科
在勘察、设计企业申报企业资质新申请、升级、增项、延续等事项时,对未提供计划生育证明的企业,严格执行“一证否办”制度,不予受理申报事项。
(五)建筑市场监管科
在办理外来施工企业进汕施工备案时,应审核该企业的计划生育承诺书,对不出具承诺书者不予受理申报事项;在办理施工企业申报评先、评优等手续时,应审核《计划生育合格证》,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提供计划生育承诺书、未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施工企业,严格执行“一证否办”制度,不予受理评先、评优等手续。
(六)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科
指导、检查、督促建筑施工工地、施工队伍加强计生管理,指导、督促安全机构审核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与本企业的项目经理签订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
(七)住房保障与开发管理科
在办理房地产业企业资质审查时,对未提供《计划生育合格证》的单位或个人,严格执行“一证否办”制度,不予办理审批或上报有关手续;对要求申办企业资质的,应审核申办者的计划生育承诺书,对不出具承诺书者不予受理。
(八)市政工程建设科
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施工队伍的计生管理工作,在对工地检查时,要把计生情况列入检查内容,发现未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未经项目所在地街道计生办验证的育龄妇女,应立即通过招用单位敦促其补办、补验证,并负责跟踪检查其落实情况。
(九)法制与综合管理科
负责审查本系统、本行业所制定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确保其不与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相抵触,并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在办理燃气企业及其站点经营许可时,应审核申办者的计划生育承诺书,对不出具承诺书者不予受理申报事项。跟踪检查燃气企业与所属主管部门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落实情况;在办理燃气企业申报评先等手续时,应审核《计划生育合格证》,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提供计划生育合格证、不与所属主管部门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燃气企业,严格执行“一证否办”制度,不予受理评先等手续。
(十)旧城区改造办公室
督促区(县)房屋征收部门在与被征收人签订房屋征收合同书的同时,将已婚育龄妇女名单及迁往地及时报告所在地居委会。
(十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
在开展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要将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纳入监督检查内容,并认真记录检查施工工地计生工作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局协调领导小组并协助处理。
(十二)工程建设安全监督总站
要将施工企业与项目经理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作为工程开工前提条件之一,没有责任书的,视为前提条件督查不合格。要将计生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安全监督的内容,在开展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督查及竣工安全评价时,若工程项目建筑工地存在流动育龄妇女超生现象的,该工程项目视为安全不合格。发现未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未经项目所在地街道计生办验证的育龄妇女,应立即通过招用单位敦促其补办、补验证,并负责跟踪检查其落实情况。每半年负责统计一次市直在建工程项目施工企业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数量及计划生育情况。
(十三)纪检监察室
负责监督检查各科室、各责任单位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嵬苹棵哦员鞠低澄シ醇苹形牡ノ缓透鋈私械鞑?、取证,并按计划生育的有关政策和法规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安监总站、勘察设计管理科、建筑市场监管科、住房保障与开发管理科、法制与综合管理科等部门受理本文所规定的有关事项,在把好计划生育关的同时,应按本文附件提供的表格做好登记工作,并于 11 月 30 日前将落实情况书面报局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三、条块结合,落实责任
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计生工作必须坚持“条块结合”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制,使全系统的计生综合治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
?。ㄒ唬└髦笔舻ノ坏闹饕涸鹑宋镜ノ患粕芾淼谝辉鹑稳耍员镜ノ坏募苹鹤茉?。每年要与住建局的主要领导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根据本单位的工作职能和实际情况,参照局的做法,分工落实本单位计生管理暨计生兼职职责,认真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确保完成计划生育的各项指标。要具体指定一位同志兼职负责计划生育工作,协助单位领导抓好计划生育管理和计生综合治理的日常事务,及时了解和反映计生情况。
?。ǘ└髑刈》亢统窍缃ㄉ栊姓鞴懿棵乓胨谇┒度丝谟爰苹勘旯芾碓鹑问椤泛汀都苹酆现卫砉ぷ髂勘旯芾碓鹑问椤?,并认真抓好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职责的落实,将责任和任务分解到股室,落实到人,以推动区属建筑企业和燃气企业更好地履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各项职责。
?。ㄈ┧薪ㄖ┕て笠岛腿计笠档姆ㄈ舜矶急匦胗胂钅烤砗腿计荆ǖ悖┑母涸鹑饲┒读鞫丝诩苹酆现卫砉ぷ髂勘旯芾碓鹑问椤?。
?。ㄋ模┙ㄖ┕は钅烤硪氚嘧槌で┒┘苹鹑问?。要严格执行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持《婚育证明》用工的规定,不得招用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而未受处理的人员,不得容留计划外怀孕和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人员。对进入建筑工地或燃气供应站及销售点务工的流动育龄妇女,一律实行计划生育情况登记造册制度,并列榜公布。每个施工工地和燃气储备站都必须设立计划生育宣传栏,其计生工作必须主动接受上级及所在地街道居委会的检查和管理 。
?。ㄎ澹└鞴榭诠芾淼拇兜ノ灰苯邮苁舻毓芾恚胨诘氐那┒┤丝谟爰苹勘旯芾碓鹑问?,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四、加强监督,落实奖惩
(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立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举报电话为: 88562181 、 88567119 、 88528088 ;鼓励实名举报,凡实名举报内容一经查实,将给予举报者 400 元奖励并予以保密,奖金在被举报对象所在企业中列支。
?。ǘ┪沂凶》亢统窍缃ㄉ柘低郴睾推笫乱档ノ坏墓叭嗽庇峋鲋葱型砘?、晚育的有关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要及时向单位报告,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将严格按照计划生育有关政策和法规严肃处理。
?。ㄈ┒圆宦男屑苹酆现卫碇霸鸱止せ虿宦男杏泄匦苹芾碇霸鹨约芭樽骷俚牡ノ缓透鋈?,给予通报批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或先进;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ㄋ模┌鸭粕ぷ髁腥胂钅烤砜鄯种贫龋越ㄖ┕て笠滴シ醇苹呋蛉萘舭才盼シ醇苹嗽?1 人者,以及出现超生一例的,扣 1 分,达到 5 分的,予以强制培训,达到 10 分的,予以降级或取消项目经理资格。
附件:
5 、局机关勘察设计管理科、建筑市场监管科、住房保障与开发管理科、法制与综合管理科落实计划生育责任制登记表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