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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加强重要事项督查工作
浏览次数:1714为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促进机关作风转变,提高执行力,推进政务工作督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市住建局于近日出台了《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目标责任制督查暂行办法》。
该《办法》从督查工作实施机构、督查内容、督查要求、督查办法等方面对重要事项督查工作作了明确规定。其中督查内容包括市住建局牵头实施的市重点建设项目、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经局主要领导确定的其他需要督办的事项等;同时《办法》要求各科室通过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采用倒逼机制,推动工作责任的完成,确立项目负责制,将责任落实到人,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简化优化办事程序,确保按时高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又不按规定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予以问责。
该《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深化机关效能建设,为机关效能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打下坚实基础,同时,也必将对推进机关作风转变,提高工作效率,推动重要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起到保障和促进的重要作用。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
(市住建局效能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