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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做好召开2011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准备工作的通知汕府建通[2010]239号
浏览次数:1606各区县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2011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初定于2011年2月中旬召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嵋榈闹饕挝袷牵捍锶?、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经验,表彰先进,部署工作。为做好本次会议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2010年度汕头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单位8个、外出施工管理先进单位2个和先进企业6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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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单位评选对象: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中的机关和事业单位。
外出施工管理先进单位评选对象: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局驻外管理处。
先进企业评选对象: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中的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开发、勘察设计、燃气、建筑节能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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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分级管理、逐级推荐”的原则评选推荐。
1、先进单位: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自荐或由市住建局推荐;区县建设局属下单位由其主管部门或市住建局推荐;其他单位由市住建局推荐。
2、外出施工管理先进单位: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局驻外管理处可自荐或由市住建局推荐。
3、先进企业:区县属下企业由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推荐;市直企业可自荐或由市住建局推荐。
具体先进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三)评选条件
1、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路线、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大和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的精神;有一个坚强有力、团结协作、廉洁自律、勤政廉政的领导班子;领导班子能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能带领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机关的决定、指示,真抓实干,勇于创新;能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幸福汕头作出突出贡献。
2、有一支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的干部职工队伍,能同心同德,顾全大局,从全局出发,对社会负责,为群众着想,在开展社会服务承诺和为民便民利民活动中成绩突出。
3、有一套行之有效、较为健全的规章制度,照章办事,行为规范,作风优良,工作扎实,办事效率较高,社会形象较好。
4、能遵纪守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纳税,按时缴交有关规费。
5、能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及经济技术指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较好;没有拖欠职工和农民工工资;没有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没有发生质量安全等事故;没有违法建设行为;没有违法违规行政行为;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没有违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定;没有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三个文明建设统筹协调发展。
6、严格实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严格按照本通知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推荐评先的组织协调工作,切实做好调查摸底、征询意见、讨论研究、资料填报等工作,确保推荐工作顺利开展
2、做好推荐评先。在开展推荐评选工作中,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依照评选条件,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被推荐的单位和企业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对被推荐的单位(企业),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评先资格。
3、填报有关资料。参加评选的单位和企业,按附件3要求填报(一式二份),由其主管部门加具意见和加盖公章,并附上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证明(各区县建设局须由各区、县政府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其他单位和企业可由其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出具证明),于2011年1月15日前按管理线条报送本局有关业务科室。
二、经验交流材料
会议将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经验交流,主要交流建设管理、经营城市、开拓外地建筑市场、质量安全管理、房地产开发、勘察设计、燃气经营、建筑节能等方面情况。被指定撰写经验交流材料的单位,要选定主题,落实专人负责,并于2011年1月20日前将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文档报送市住建局对口科室。经验交流材料字数一般不超过3000字。
附件:1、2010年度汕头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单位名额分配表
3、2010年度汕头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外出施工管理先进单位名额分配表
4、2010年度汕头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单位(企业)推荐(自荐)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