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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力促工作上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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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市建设局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城乡建设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作风行风建设,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推动创新,促进城乡建设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努力拓展工程建设领域源头治理腐败工作,促进了我市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成立领导机构,抓好《实施纲要》宣传与学习,并结合实际,制订了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和措施,开展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廉政文化系列活动,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确保建设系统惩防体系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是加大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力度,加强作风建设。结合建设系统实际,加强机关内部管理,改进工作作风,组织贯彻落实电子监察工作四个办法。进一步健全内部管理监督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强化机关效能建设。市建设局办事窗口在全市绩效测评中排名第二,被评为“全市优秀窗口”。
三是把《实施纲要》贯穿到工作中,促进各项工作跃上新台阶。紧紧围绕城乡建设中心工作,将 “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作为开展廉政建设责任制活动的载体和着力点,把加强有形建筑市场监管,推进重点市政项目建设等作为贯彻落实粤东地区工作会议和全市干部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认真履行职责,规范市场行为,全力推进重点市政项目建设等工作,让改革开放的成果尽快惠及市民百姓。
四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制度建设,抓好廉洁自律工作,切实落实责任。局班子率先垂范,抓好廉洁自律工作,同时把责任制的责任、目标进行分解和量化,落实到每个班子成员,下发至机关各科室、直属各有关单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创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 为促进建设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六日
(市建设局监察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