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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计划于2009年11月举办"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的通知汕安监[2009]9号
浏览次数:1608各施工企业:
我市计划于 2009 年11月举办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辅导班及进行相应考试?!叭嗳嗽薄卑踩己撕细裰な榈纳臧斓雀飨钜滴癜词〗ㄉ杼》⒌摹豆愣〗ㄖ┕て笠蛋踩叭嗳嗽薄笨己撕细裰な樯臧?、变更、延期程序指引的通知》(粤建安函[2009]266号)相关要求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项目负责人(B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企业的注册建造师(一级建造师除外);
b、企业的三级项目经理且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
2、专职安全员(C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企业的安全员;
b、企业任命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考试报名:
1、首次参加考试报名:登录广东建设信息网,从“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管理”栏目进入“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管理系统”, 点击“考试报名”栏目,再点击“首次参加考试报名”按钮,填写《“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试报名表》(附表一),上传个人相片,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2、补考和重新考核报名:点击“补考报名”或“应重新考核报名”按钮,进入对应的报名列表,点击相应的报名类别。证书注销后需重新申请的,按“首次参加考试报名”步骤办理。
3、注意事项:
a、“考试地点”应选择“汕头”;
b、应选择要“参加考试辅导班”;
c、应按要求上传个人相片(红底小一寸)。
三、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
四、缴费及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等事项我站将另发文件通知。
五、辅导资料:每套130元。如有需要的施工企业请于11月2日前向市安监总站综合室办理代购,联系电话: 88572086。
汕头市工程建设安全监督总站
二00九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