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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转发省打假办关于开展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建筑钢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汕府建通[2009]14号
浏览次数:1488各区县建设局、市质监站:
现将市打假办《转发省打假办关于开展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建筑用钢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汕打假〔2009〕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区县建设局和各质监机构要加强对施工现场使用钢材的监管和抽查力度,禁止无生产许可证和假冒伪劣钢材进入建筑工地。各区县建设局和市质监站近期要组织开展一次巡查抽检专项行动,并将抽检和查处等有关情况于2009年3月10日前报我局建管科。
附件:转发省打假办关于开展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建筑用钢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汕打假〔2009〕1号)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