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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12月31日前集中领取
浏览次数:1256粤建办办函[2008]324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建委):
2008年10月24日前各市建筑施工企业申报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已于近日转到我厅对外办事窗口。为方便企业领取证书,请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广州市除外)在2008年12月31日前,派人到我厅对外办事窗口领取本市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派人领取本市“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时,取件人请带齐市建设局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和复印件。各市建设局领证后,通知有关建筑施工企业到本市建设局建管科(安全科、质量安全处)领取证书,企业经办人领证时,请带齐接收凭证、企业法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市建设局在发证时,收回我厅出具给各企业的接收凭证,并统一寄回我厅对外办事窗口。
二、在省工商局及广州市工商局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派人直接到我厅对外办事窗口领取“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经办人领证时,请带齐接收凭证、企业法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建筑施工企业如遗失接收凭证,经办人到我厅对外办事窗口或各市建设局取件时,请带齐遗失证明(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四、企业在各市领证的时间和地址,由市建设局确定。
我厅对外办事窗口地址: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楼,联系电话:83754260。
广东省建设厅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