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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出台业委会成立办法 进一步细化物业管理规范
浏览次数:1101近日,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局出台了物业小区管理规约和业委会成立办法及议事规则等三个示范文本,进一步细化了物业管理规范,方便基层群众实施。南海辖区内还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未完善物业管理的楼盘小区等,都可以通过登录南海区建设局网站的“下载中心”查阅。
据介绍,在完成出台《佛山市南海区物业管理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又继续完善和制订这三个示范文本,主要目的是为进一步规范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行为,维护全体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南海。相关示范文本是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规程》和《佛山市南海区物业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而专门制订。
从10月6日起,南海辖区内各物业小区可参照《物业小区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和《首届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示范文本)》执行。而区建设局2006年12月22日《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通知》(南建〔2006〕225号)则同时废止。
摘自:粤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