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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工程桩声波透射法检测员上岗证考核培训班通知 粤建监站函[2008]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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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我省工程桩声波透射法检测技术水平,满足检测人员持证上岗的需求,我站定于2008年8月24日至8月28日在广州举办一期声波透射法检测员上岗证考核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和培训老师
由我省资深工程桩质量检测专家讲授工程桩声波透射法检测技术概述、基本理论、仪器设备操作及现场检测技术检测数据分析与判定及相关规范等。
二、报名条件及培训对象
具有工程类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声波透射法检测工作满1年以上的在编人员。
三、考核形式
理论笔试和操作考核。
四、培训地点、时间和报名
广州市东风东路552号“东风大酒店”大堂,联系人及电话:张经理020—83839339转3188,13889903858;
报到和上课时间:2008年8月24日下午14:30至18:00时报到,8月25日至8月28日上课;
报名:报名工作已结束,报到现场原则上不办理补报名或增加学员人数等事项;
省质安监总站联系人及电话:骆仕群020-37598323;通讯地址:广州大道北193号新达城广场南塔二十楼; 邮编:510075;传 真:37598392。
五、其它
学员参加理论考试和操作考核合格的,由我站核发检测员证,合格人员名单及领证事项将在网上公布(网址:szjz.gdcic.net技术教育栏目或www.gdcic.net监督检测栏目)。每位学员培训费、资料费、证件工本费和考核费共500元,食宿费自理,各项费用在办理报到手续时一并缴交。请学员带身份证,并提交一张小一寸红底相片(已有新版胸卡式检测员证的学员免交)、学历证原件(验证后退回)和复印件;参加过今年培训班和经我站验证过学历证的学员,可只提交已验证过符合本次培训学历要求的学历证复印件。学员报到时未能提交以上学历证明的暂不予办理报到手续。
参加培训的学员请自带以下学习用具和仪器设备:一台有函数和统计功能的计算器;一台具有采集、处理和分析功能的声波透射法检测仪器设备(包括平面换能器、径向换能器和电线等)。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
二○○八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