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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各地推荐鲁班奖申报资料7月9日前报送省建协 粤建协字[2008]21号
浏览次数:1167各地级以上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中国建筑业协会《关于评选2008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通知》(建协[2008]19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严格按照中建协关于评选2008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通知[2008]19号文的要求,认真做好组织推荐上报工作,推荐上报项目必须是2005年7月1日至2007年9月30日竣工验收备案,并获得省优良样板工程奖的工程。
二、由于今年我省推荐上报项目数量共5项,各市协会推荐应本着精中求精,严格把关的原则,各市推荐项目不得超过3项(含3项)工程。
三、以下申报资料须于2008年7月9日前报送省建筑业协会,逾期不再受理。
(一)《鲁班奖申报表》一式三份,由申报单位在筑龙网下载、打印填报;
(二)备份资料一式三份,由各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核对原件,并加盖原件核对章,用A4纸尺寸装订成册:
1、申报资料总目录(注明各种资料的份数)
2、工程项目计划任务书复印件;
3、工程设计水平合理、先进的证明文件原件或证书复印件;
4、工程概况和施工质量情况的文字资料;
5、省级优良样板工程证书复印件;
6、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复印件;
7、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复印件;
8、主要参建单位的分包合同和主要分部工程质量等级核验资料复印件;
9、20张6寸反映工程概貌并附文字说明的工程各部位的彩照片(彩色打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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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省建筑业协会于7月中旬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并根据初评情况,择优上报项目。
五、经评选最后确定的推荐上报项目,由省建筑业协会通知申报企业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在筑龙网上申报,网卡由省建筑业协会转交。
联 系 人:郑工 严工
联系电话:020-83352307
传 真:020-83198305
附件:关于评选2008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通知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
二○○八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