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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建筑业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下发全面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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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深圳市宝安区建设局获悉,宝安区建筑业劳动合同示范文本,是全市首份针对建筑行业制订的专用劳动合同,由宝安区劳动局和建设局共同研究制订。目前,该合同范本已下发到各街道劳动办(所、科)和建设办,全面推广使用。该合同亮点纷呈,其中包括对建筑工人同样依法享有带薪年休假、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加班费等权益进行了明确。

  据宝安区建设局建管科介绍,包工头恶意欠薪案件,处理起来非常棘手,其中一个重要因素,便是用人单位未与建筑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另据介绍,如今在建筑行业,劳动合同签订率相对较低,且存在工程层层转包问题。一些小包工头从总承包单位领取工程款后,却以工程未完工为由,迟迟不足额发放工资,工程一旦完工,却又卷款潜逃,让人防不胜防;抑或小包工头未能从上一层的包工头手中拿到工程款,每月只能为建筑工人发放一点生活费,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或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可能因工程质量等问题发生纠纷,导致工程款迟迟不能结算,建筑工人的工资久拖难付。

  宝安区劳动局法制办分析,建筑行业用工的复杂性,还表现为:建筑用工短期化,一旦工程完工,用人单位与建筑工人的劳动关系便自然终止;生产施工场所不固定,哪里有施工项目,建筑工人便会被派往哪里劳动,劳动部门难以准确掌握建筑用工的实际情况;建筑行业工资计算和发放时间的确定方式,比加工制造业更为复杂;建筑行业的工作时间管理,也比加工制造业复杂。

  针对上述复杂的现象,宝安区劳动局和建设局协商,决定联合制订建筑行业劳动合同示范文本。3月初,宝安区劳动局开始起草建筑行业劳动合同初稿。之后,全局相关业务科室、各街道劳动办(所、科)组织讨论,然后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多次修改,最终于4月初定稿。

  该合同范本与该局制订的普通劳动合同相比,不同之处表现为:1、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方面,明确要求用人单位根据国家、省市和行业劳动定额标准及质量验收标准,科学合理地安排工作任务。建筑工人要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完成数量、质量指标和工作任务。2、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方面,明确了建筑工人也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及带薪年休假等假期。3、劳动报酬方面,则结合建筑行业的特点,约定非建筑工人过错,部分或全部工程停工的,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建筑工人停工期间的工资。同时新增了用人单位可与建筑工人约定完成工作任务后支付工资的规定,但是在任务完成前,用人单位应在每月的固定时间,按照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的标准,向建筑工人预付部分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安排加班的,应同时支付加班费。4、用人单位还须为建筑工人办理社保。在建筑工人患病或非因工受伤时,还应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让建筑工人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5、在劳动?;?、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方面,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建筑工人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宝安区建设局建管科表示,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与建筑工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须将合同签订情况登记造册,并报项目所在街道劳动办(所、科)和城建办备案。关于工资支付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劳务承包单位,必须按月编制工资表,工资表必须有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和班(组)长及建筑工人本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依照工资表,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劳务承包单位直接发放建筑工人工资。

  据悉,不按规定与建筑工人签订建筑行业劳动合同并支付工人工资的企业,区建设局将报请有关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同时,区建设局将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并备案。另据了解,为推广使用建筑行业劳动合同,提高建筑行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规范建筑行业劳动用工行为,预防企业欠薪和克扣工资现象的发生,目前,区建设局正在制订建筑业劳动用工管理办法。

摘自:粤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