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通知
澄海、潮阳、潮南区及南澳县建设局,市直各燃气企业:
现将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开展市政公用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抓好燃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于10月20日前报市建设局综合科,以便汇总上报。
联系人:吴朝雄;联系电话8572046。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