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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建设局处罚一造价中介机构 强调依法依规执业 云建招[2008]3号
浏览次数:1170广东华禹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我市从2007年7月23日开始对中介机构进行专项整治,你公司在专项整治至今的四次检查中无一符合进驻执业要求:2007年8月14日检查中发现你公司云浮分公司人员配备不符合执业要求,我局在通报中提出口头警告;2007年10月29日检查中发现备案人员均不在岗,我局给予你公司暂停3个月在我市承接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业务的处罚,并告知在今后检查中如再次发现注册造价工程师不按规定在岗的,将暂停企业在我市执业;处罚期满后,我局于2008年2月29日进行复检,发现你公司备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仍均不在岗,要求你公司人员到齐后再提出申请复检,暂不恢复你公司在我市承接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业务;2008年3月12日你公司《提出复查申请报告》,我局3月27日检查时你公司只有1人值守,且无一名注册造价工程师在岗,仍不符合分公司在我市执业要求。
另外,你公司在2004年3月23日就因挂靠行为被我局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停止当年在云浮市范围内承揽工程业务。在2008年3月12日提交的进驻备案资料中又存在弄虚作假代人签名的不诚信行为。
鉴于你公司在我市的一贯表现和多次检查的不符合执业要求的行为,根据《云浮市外来建筑行业企业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给予你公司不良行为记录一次,作三年内不得在云浮市范围内承接执业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业务的处罚。
云浮市各中介机构应以此为鉴,依法依规执业,共同维护好我市建筑市场秩序。
云浮市建设局
二OO八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