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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各市2007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3月20日前报送粤建办管函[2008]31号
浏览次数:1239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建设局,省属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07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函[2007]831号)要求,为做好2007年度建设监理统计的网上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请各市按照《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组织本地区工程监理企业的统计工作,负责汇总辖区内的统计数据,并于2008年3月20日前将本市汇总报表报送省建设信息中心。
二、 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应在建设部网站(www.cin.gov.cn)上按2007年度《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于2008年2月29日前直接上报有关数据。
三、 省属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的纸质报表送省建设信息中心审核,登录的用户编号及密码采用原用户编号及密码。省属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如属首次登录或遗失用户编号及密码的,可向省建设信息中心查询有关情况。
各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如遗失统计软件登录用户编号及用户密码,可直接向本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询用户编号及用户密码。
广东省建设厅办公室
二OO八年二月十八日
(联系人:冯育文,电话:020-87250824,传真:87251025,电子邮箱:fengyw@gdcic.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