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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防止雨雪冰冻灾害地区城市出租汽车违法经营
浏览次数:1246建设部近日发出《关于加强雨雪冰冻灾害地区城市出租汽车管理的紧急通知》(建城电[2008]12号),要求加强对出租汽车价格监督检查,防止出现乱收费、多收费等违法经营行为。
据悉,最近一段时间,我国部分地区出现了持续的雨雪冰冻天气,给人民的生活和出行带来了不便,很多地方出现了出租汽车乘车难的局面。据有关信息,江苏省镇江市、广东省广州市等城市的少数出租汽车驾驶员借机哄抬车价、拒载、不打表、强制拼车、按人头重复收费,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
建设部要求切实加强出租汽车运营管理,全力保证灾区群众出行。各地出租汽车主管部门要根据城市客运市场客流变化规律,制订好公交车、出租汽车的运力配置方案,合理组织安排出租汽车营运。要监督出租汽车企业加强现场调度管理,充分发挥电话调度、网上叫车、GPS调度系统等的作用,提高出租汽车实载率。要对城市中乘坐出租汽车困难的路段、地区,加强重点调度和引导,增加出租汽车供应量,尽力满足群众乘车的需要。
建设部同时要求,加强对出租汽车价格的监督检查,防止出现乱收费、多收费等违法经营行为。各地要采取措施,切实监督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按计价器收费、对检查中发现有擅自提高运价、强制拼车、拒载、乱收费或多收费的,一律从严处理。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法经营者要取消其经营或从业资格。对服务质量差的企业和个人,要对其限期整改。
摘自:粤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