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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家企业通过首批安全生产条件复查 粤建安函[2007]490号
浏览次数:1603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厅《 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年延期有关工作的通知 》(粤建安函 [2007]375 号)的工作部署,我厅于 2007 年 12 月 3 日 至 12 月 27 日 完成了对全省第一批 105 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复查工作。现将这次复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复查基本情况
(一)认真部署,切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复查。 省建设厅高度重视这次复查工作,由建设厅安全管理处和省监督总站同志带队,组织 30 多名行业专家组成 8 个检查组,对全省第一批共 105 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查。各复查组同志不辞劳苦,连续奋战,认真听取受检企业的工作汇报,细致查阅企业管理资料,实地抽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及时反馈复查意见,肯定受检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取得的成绩,实事求是地指出企业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受检企业普遍反映,这次复查工作对企业起到了监督帮助、促进提高的作用。
经复查, 第一批受检企业中有 78 家基本符合要求 , 其他的 28 家企业 ( 详见《第一批安全生产条件复查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施工企业名单一览表》 ) 暂不符合要求,待进一步整改后再次复查。
(二)各地建设局(建委)大力支持和配合复查工作的开展。 各市建设局(建委)高度重视这次安全生产条件复查,督促本地区受检企业认真做好迎接复查的各项准备,推荐了经验丰富的行业专家作为检查组成员,支持和配合复查组工作。深圳、珠海、中山、东莞等市已根据复查组的复查意见,对部分没有达到要求的企业再次进行复查验收。
(三)受检企业普遍高度重视,态度端正,积极配合。 据调查了解,这次受检的绝大部分企业在复查前都开展了自查自改工作,对在建工程全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认真做好复查资料的收集整理,绝大部分企业派出了分管施工安全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接受复查,较为详细地解答复查人员提出的问题,认真记录复查组指出的问题,虚心接受意见和建议,迅速行动,落实整改。
在第一批复查企业中,应检工作准备充分、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较为完善、受检工程安全生产状况较好的有广东省石油化工建设集团公司、广东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广东省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省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敦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建筑集团、广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华西集团、深圳市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越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建安集团公司、汕头市潮阳第一建安总公司、韶关市浈江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广东新隆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华银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广东金辉华工程有限公司、鹤山市强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三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省化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等 20 家。
对复查非常不重视、准备工作较差的企业有深圳市苍龙实业发展公司、梅州市万通水电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四)复查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
1 、部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架构不完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分工不明确,对分公司等外派机构以及专业分包企业缺乏有效管理措施;部分企业没有建立重大安全隐患台帐,没有制定有效的安全隐患复查措施;个别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没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安全检查流于形式。
2 、部分施工企业没有制定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或年度安全生产实际投入与计划不符。
3 、部分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三类人员”数量不满足规定要求,主要是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没有取得“ A ”证,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不满足要求(注:按照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建质 [2004]213 号)等相关要求,已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分别不得少于本企业已取得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所必需的项目经理数量,并与本企业在建工程规模相适应)。
4 、部分施工企业没有按规定制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安全教育培训内容缺乏针对性。
5 、部分受检工程没有按规定为施工作业人员购置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
6 、部分受检工程没有按规定要求编制、审核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方案编制人员没有参与专项验收。
7 、部分企业编制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缺乏可操作性,救援演练记录不真实。
8 、部分抽查工程的塔吊、施工外用电梯等起重机械在顶升、拆卸等环节存在的问题较多,如没有签订顶升、拆卸的合同或协议,没有严格审查转业分包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技术交底、验收和设备维护保养记录流于形式。
二、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要求
针对这次第一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查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整改意见:
?。ㄒ唬┓簿床榘踩跫莶环弦蟮氖┕て笠?,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根据复查组提出意见,迅速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彻底排查安全隐患,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并将落实整改情况报给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ǘ┯泄厥薪ㄉ杈?( 建委 ) 和施工安全监督站要高度重视复查组发出复查整改意见书中指出的存在问题,督促相关企业限期整改,并实事求是地组织对其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并将复查验收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省建设厅。对复查中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和大型起重机械的重大安全隐患,各市建设局 ( 建委 ) 要下发局部停工通知书,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如实、按期上报我厅。
?。ㄈ└魇薪ㄉ杈郑ńㄎ┮菡獯味圆糠制笠蛋踩跫床楸┞冻龅奈侍?,举一反三,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不定期地组织开展对本地区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动态抽查,采取强有力措施狠抓施工安全管理,严防重特大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附:第一批安全生产条件复查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施工企业名单一览表
广东省建设厅
二 00 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第一批安全生产条件复查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施工企业名单一览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存在问题 |
1 | 陆河县建筑工程公司 |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2.公司技术负责人未通过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3.项目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履行不到位。 4.施工现场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 |
2 | 惠州市建设集团建筑工程公司 |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2.公司对分包单位管理不到位。 3.项目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履行不到位。 |
3 | 惠州市龙丰建筑工程公司 | 1.公司安全管理人员不具备相关资格。 2.公司对保证安全生产条件资金投入情况不掌握。 3.公司各项制度发布流于形式、不规范。 |
4 | 深圳潮阳建筑工程公司 | 抽查项目存在较多安全隐患: 1 . 三台塔吊只有 2台验收和维修保养记录;基础积水;无垂直观测记录;用钢筋代替开口销。 2.脚手架未按方案施工,部分立杆悬空。 3.施工用电问题较多。 4.模板施工与方案不符,无扫地杆等。 |
5 | 乐昌市建筑工程公司 | 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管理人员考核人数不满足要求 |
6 | 佛冈泰康建筑安装公司 | 1.公司技术负责人未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项目安全管理人员考核人数不满足要求。 2.特种作业人员证件部分未年审。 |
7 | 佛冈弘大建筑安装公司 | 公司技术负责人未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管理人员考核人数不满足要求。 |
8 | 中山市兆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公司技术负责人未取得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 |
9 | 珠海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技术负责人未取得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 |
10 | 广东华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公司项目负责人通过建设主管部门安全考核合格人数少于12人;公司技术负责人未通过建设主管部门安全考核合格。 |
11 | 广东省第七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因变更未通过建设主管部门安全考核。 |
12 | 东莞市寮步建筑工程公司 | 1.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未落实,所提供核查的安全生产资料均为2005年1月编制,未提供2005~2007年有关安全管理资料。 2.公司项目负责人4人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未达到不少于10人的规定要求。 3.抽查的在建工程项目(比华利山庄花园)因存在较多重大安全隐患,由 东莞 市安监站发出停工通知。 |
13 | 东莞市莞城建筑工程公司 | 1.公司对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未落实,检查记录不完整。 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针对性不强,未提供演练记录。 3.抽查工地项目 存 在较多安全隐患,施工垂直起重设备安全管理混乱,塔吊安装无监理验收,基础验收在安装时间之后,安装合同未明确顶升内容,无维修保养记录,顶升无验收记录,无垂直度观测记录。 |
14 | 吴川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 因当地无在建项目,且大部分公司资料在外地建设局接受检查,暂未对该企业进行公司资料和项目现场的检查,纳入下一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查 |
15 | 湛江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 因该企业最近的一起“11.19”广州珠江新城项目事故仍未调查完结,省建设厅已于12月5日发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决定(暂扣时间自2007年12月17日至2008年1月15日),本次复查未有结论,待暂扣期满后结合“11.19”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处置。 |
16 | 化州市第五建筑工程公司 | 1.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人数少于12人; 2.化州市星河国际大酒店工程施工现场堆放有大量的易燃易爆品;电梯井内提升架处井口防护不够严密;电梯安装工程未按规定制定安全生产措施等. |
17 | 梅县程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承建项目:黄侃平等人综合楼工程项目部办公室设在在建建筑物内。 2.所用的安全帽均为不合格产品。 3.井架未经法定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即投入使用。 |
18 | 广东十六冶建设有限公司 | 施工现场存在较多安全隐患:1.公司安全检查流于形式,整改不落实,不跟踪。 2.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要求。 3.塔吊起重作业违反规程。 4.“三宝、四口”临边防护隐患较多。 5.材料堆放 过高,存在倾覆 危险。 |
19 | 广东省华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档案、资料整理不规范, 不齐全 。 2. 企业 没有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直接责任人。 3.“三类人员”中持C证人员数量不满足要求。 4.公司无安全投入方面的资料。 5.公司 无 保险方面的管理资料。 |
20 | 广州市花都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没有以企业发文的形式颁布。 2.各类专项方案过于简单,没有针对性。 3.项目的安全管理不到位。 |
21 | 广州市白云第一建筑有限公司 | 1.三类人员的数量不够,达不到二级施工企业的标准。 2.没有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计划。 3.没有安全管理的架构,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 4. 部分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年审过期。 |
22 | 深圳市深安企业有限公司 | 1.企业安全投入计划未提供。 2.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具体职责不明确。 3.未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用品投入的分类汇总。 4.未提供垂直运输设备的监控措施。 5.对垂直运输设备中间使用过程管理不到位,被抽查项目无垂直运输设备加节顶升协议,交底、验收和日常维护保养记录不直实。 |
23 | 深圳市东部工程有限公司 | 1.该企业仅壹 名 项目负责人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人员 类别和 数量 均 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2.特种作业工种不齐全,人数配备不合理。 3.未见提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实际证明材料。 4.应急救援预案缺乏可操作性,组织演习人员分工不明,演练过程流于形式。 |
24 | 深圳市深装总装饰工程工业有限公司 | 1.未见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相关文件及记录;未见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或用品。 2.未见详细列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目工程和预防措施以及应急预案。 3.未见企业颁布的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记录。 4.未见“四不放过”原则相关责任人的处理结果。 5.未见企业加强对外地项目安全生产的有效监管措施。 |
25 | 深圳市西部城建工程有限公司 | 1.部分施工专项方案编审、交底、验收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2.施工起重设备管理不到位,缺乏安全监控措施。 3.应急救援预案缺乏可操作性,演练记录流于形式;施工现场 未见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4.被抽查项目起重设备未见顶升加节协议,对进场作业的特种人员缺乏有效监控措施,安全交底、验收和日常维护保养记录不真实。 |
26 | 深圳市苍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1.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内容不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职责履行不到位。 2.未提供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投入的有关资料,未提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有关资料。 3.公司技术负责人未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项目安全管理人员5人考核合格,数量未达到规定要求。 4.公司制定的职业病危险的防治措施不完善,未提供防护用品相关记录。 5.公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不完善,组织机构不健全,无演练记录,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辩析不清晰。 |
27 | 深圳岭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公司安全生产制度不完善,针对性不强。 2.公司项目安全管理人员6人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未达到不少于10人的规定要求。 3.危险源辩识、预防监控及应急预案不够完善。 |
28 | 深圳市南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完善,针对性不强,未设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2.公司项目负责人7人,项目安全管理人员5人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未达到资质要求不少于10人的规定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