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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物业管理工作会议部署查处住宅小区违规装修
浏览次数:1133从12月25日珠海市政府召开的全市物业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针对住宅小区违规装修的“顽疾”,我市将集中一段时间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牞重点是查处城区住宅小区房屋装修的10种禁止行为。
据悉,此次行动主要是整治城区范围内违反城市规划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住宅室内违法装饰装修建设,包括清理历史遗留问题。以新市花园、昌盛花园、海滨花园、富绅花园、花苑新村、宝珠新村为重点突破口,以点带面、逐个突破,全面推进整治工作。
珠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霍荣荫指出,该市小区物业管理总体形势良好,但部分小区存在违法装修行为,违规装修队伍逐渐形成“一条龙服务”,不顾法律法规,与执法部门“博弈”,严重损害民众的日常生活,妨碍公共安全和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羧僖袂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住宅违法装修的问题,将会联同建设局、执法局等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重拳出击”,严厉打击违规装修的行为。他要求有关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和宣传力度,发挥城管部门的作用,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一股打击违法装修活动的高潮,短时间内遏制这种行为的出现。
此次整治行动中,相关部门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严格依照 《关于进一步加强珠海市住宅小区房屋装修管理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履行房屋装修管理的职责,把好登记、告知、巡查、制止、报告等控制环节,遏制违规装饰装修,预防房屋安全隐患。据悉,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规定对违法装修或者安装行为进行遏制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将由区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睿⒓侨肫笠敌庞玫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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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套住宅改为多套住宅;
2、在承重墙上穿洞或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3、降低或者提高首层地面标高,在室内加建隔层;
4、将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或者将厨房间改为卫生间;
5、损坏或者占用公共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
6、擅自变动建筑主体或承重结构;
7、擅自改动、接驳燃气管道、排污管道及其它共用管线和设施设备;
8、擅自改变房屋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窗、门;
9、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10、违规擅自安装防盗网。
摘自:粤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