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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等组织100个城市开展创建无障碍建设城市活动
浏览次数:843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四部门近日联合发出《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的通知》(建标[2007]261号),决定组织100个城市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活动,同时公布了《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标准》。据悉,建设部等四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和各城市无障碍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于2008年对创建城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2010年底进行验收。
通知指出,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需要,也是造福后代、方便残疾人和老年人,服务于全社会的爱心工程。特别是2002年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活动以来,我国城市无障碍建设取得了较快的发展,道路、公共建筑等设施无障碍化程度有了较大提高,对促进“十一五”期间初步形成我国城市无障碍化基本格局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知要求,创建城市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采取措施,并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无障碍建设要实施统一管理和监督,各地民政、残联、老龄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开展工作,共同推进创建工作科学有序开展。
据了解,我省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活动的城市是: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汕头市、中山市、佛山市。
摘自:粤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