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武汉市建设项目配套建设节水设施管理规定》,要求今后新建项目,都必须配套建设节水设施。
武汉市希望,通过这个举措,让该市每年增加1.47亿立方米的节水能力(相当于一个半东湖的湖水容量),以达到国家“十一五”节水型社会的要求。
按照该规定,新建项目,都必须安装节水型用水器具、用水计量仪表、水重复利用设施和雨水收集利用设施等。非天然游泳池和水上娱乐设施建设项目,要配套建设水循环利用设施。
摘自:楚天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