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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建设厅将于10月对全省组织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
浏览次数:695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广东省建设厅近日发出《关于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的通知》(粤建科函[2007]249号),定于今年10月中下旬对全省21个城市(包括广州、深圳和各地级市)组织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
据悉,本次检查共分7个检查组。检查内容包括:建筑节能工作机构与人员配备情况;地级以上城市建设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建设部和省里的建筑节能有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及结合本地实际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情况;2006年以来完成的居住建筑、公共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抽查在建的建筑节能工程或示范工程;配合省建筑节能现状调查的情况;审查各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填写的《建筑节能基本情况统计表》。
据介绍,此次检查的方式除了听取建筑节能工作情况汇报,查看相关资料,召集施工企业、开发企业的人员座谈外,受检城市还要提供属于检查范围的建筑项目清单,由检查组随机抽查10个项目,其中3个公共建筑项目,7个居住建筑项目。
省建设厅强调,本次针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评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在前5名的城市进行通报表扬,对排在后5名城市进行通报批评。对检查中发现违反强制性条文的工程项目,下发告知书,并由各地级以上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督促落实。
摘自:粤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