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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规范有形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预防遏止腐败
浏览次数:811广州市针对有形建筑市场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现象,从制度建设着手,建立完善有形建筑市场监管的制度体系,规范招投标各方主体和相关人员的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遏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一、建立和完善针对投标人的监管制度。一是推行诚信声明签署制度。要求投标人投标报名时由班子成员亲自到交易中心签署诚信声明,确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超过8000万元的大型工程招标时,法定代表人要亲自到场签字,这一措施有力地规范了资格预审活动,使挂靠外地皮包队伍强行围标的成本大大提高,对遏制围标串标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二是印发了《广州市建筑市场廉洁准入规定(试行)》的通知,明确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准入本市建筑市场的廉洁条件,对因行贿而进入检察院“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在一定时期内限制其进场。三是出台了《广州市投标限价暂行规定》,对投标价进行封顶,有力打击了哄抬标价的行为。
二、建立和完善针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的监管制度。一是制定招标文件范本。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文件范本》,规范招标程序和标准,堵塞了利用招标文件设置障碍和陷阱排斥投标人竞争的漏洞。同时建立招标文件备案审查三级审批制度,加大对招标文件的审查把关力度,减少部分建设业主或招标代理有意无意违规操作的问题。二是健全资格预审管理制度。发布《关于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规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目录,实行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两环节分离,禁止以任何借口拒绝报名,报名资料经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后密封,交资格预审委员会进行资格预审,并公示资格预审结果,从而大大减少了这方面的投诉。三是制订投标最高报价值管理办法。规范投标最高报价值的编制、发布和监督,加强对编制投标最高报价值行为的监管,压缩了招标人、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机构人员职务犯罪的空间。四是改进正式投标人确定制度。出台了《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大幅增加投标人数量,增大围标、串标的成本;一般工程采用随机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限制择优方式的使用范围;制定《择优项目表分值设置指引》,减少业主制定择优标准的随意性。这些措施鼓励了市场公平竞争,遏制了围标串标行为。
三、建立和完善针对评标专家和市场服务、管理人员的监管制度。一是改进评标委员会组织制度和评标办法。发布了《关于修改“平均值评标法”的通知》,规定在开出投标报价后,按所有已开出的标价确定评标参考价,以此确定各投标文件进入详细评审的次序。如果排序第一的投标文件不被废标,该投标人就成为中标候选人。该办法在打击围标串标方面取到了良好效果,也有效减少了评委职务犯罪的空间。二是建立和完善评标专家抽取制度。开发了评标专家计算机自动抽取和语言自动通知系统,制订了系统自动抽取通知评标专家的相关制度,并实行评标专家管理系统与互联网断开物理连接,较好地解决了人为因素对评标专家抽取通知工作的影响,最大限度保障专家系统的安全。三是落实招投标管理联席工作会议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单一部门的自由裁量权,避免了行政处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发生。四是推行招投标信息公开制度。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公开投标企业数据库;公开招标项目的资格审查标准、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公开资格预审不合格的原因。并对资格预审结果和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实现了在招投标基本信息、招投标过程有关信息和违法违规单位处罚信息三个方面的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有效防止暗箱操作行为。五是实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现场见证制度。从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选派工作人员负责现场见证。
摘自:粤建网